第448章:轩哥,饶命呀!
陈浩轩被当做坏人看待的曰子一直维持了半年,半年后陈家村的村民终于淡忘了陈晓华杀人的事情。这也幸亏是陈浩轩,如果换成是别人,别人早就离开了,还带你们发财致富个庇呀!
这半年來,陈浩轩很少在陈家村闲逛,他是不喜欢被村民指指点点的,所以他要么在家呆着,要么其他地方。
陈浩轩他最近做了一件很痛快的事,他把半年前那十几个自称是科学家和商业家的全炒了,因为他们都沒到达他的要求,是科学家的人半年沒研究出一件东西,商业家钱是赚了几千万,可是这些钱來历不明,显然做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
陈浩轩之前和那十几个人签了试用合同,所以那十几个人也拿陈浩轩沒办法,毕竟他们的确沒完成陈浩轩的任务。他们是间谍,不是什么科学家和商业家,他们只会忽然人,如果陈浩轩之前真的重用他们,他们会想办法完成陈浩轩吩咐的任务,可是陈浩轩却沒有重用他们。不然他们可以利用他们的本领盗取别人的成果,这才是他们真正的本领。
米国的特工处,庒力大巨呀!他们几年前就开始对付陈浩轩了,可是一次次的失败,这让他们特工处大受打击。他们为了对付陈浩轩可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钱,人,物,都损失了很多。
现在米国的经济越來越差,而华国的经济越來越好,原因是华国的产品都是⾼科技产品,而米国的已经是淘汰了。华国最受各国商人欢迎的是钢,华国的钢虽然比米国的贵就倍,贵是贵了点,可是物有所值,因为华国的钢比米国的耐用质量好上几倍。
陈浩轩开的练钢厂,照成米国一大半的练钢厂转为练普通的钢铁,给建筑公司提供,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另外的一小半者是倒闭了,他们是被他们的同行害的,因为生意都被同行抢去了,沒钱继续维持工厂,只好倒闭。
华国这边,可以说是陈浩轩一手撑起了华国的经济,因为是他在华国建立无数的公司和工厂,使得华国很多无业人士有了工作。那些崇拜他的,纷纷效仿他开公司开工厂,虽然大部分都失败了,但也有少部分成功的。华国的经济好起來了,消费能力也就随之而提⾼,这可是钱赚的好机会,于是想做生意的人,纷纷做起了生意,这让华国的经济更加的好。
华国的雄起让米国感觉到了恐慌,华国的发展太快了,在经济上已经超过了米国,唯一让米国感觉到平衡的是,华国的军事上沒他们好。
这天,陈浩轩和杨林一起去新山市看看他们的生意,陈浩轩开着他那牛逼哄哄的摩托车,杨林开着他那百万宝马。两人來到新山市,在经过一处繁荣的地段时,陈浩轩突然听到有人喊抢劫,他扭头一看,看到街道边有一个青年手拿着一个女士皮包,拼命的跑,而那青年的⾝后跟着一个打扮时尚的女生,那女生拼命的追前面的青年,还大声的喊抢劫,道路上的人很多,可是沒有一个人站出來,帮那女生。
陈浩轩他还是那些善良,他看见了后,他从摩托车上取出了一条铁鞭,骑摩托车用铁鞭当武器,是最好的。陈浩轩开着摩托车几秒钟就追上那个抢劫的青年,陈浩轩一甩铁鞭,啪的一声脆响,铁鞭鞭打在青年的后背上,那青年顿时倒在地上,疼着直打滚。这是陈浩轩手下留情,不然就陈浩轩这实力,一鞭就能要了这青年的性命。
这下被抢东西的女生终于追到了青年,她一过去就拉住她的皮包,不断的扯,还不断的说:“快放手,这是我的皮包,快…。”可那青年就是不放手。
这时,有一个光头佬带着五个小弟扒开人群,走了过來,他一來就对那女生吼道:“死八婆,这皮包是我兄弟老婆的东西,你竟然敢抢,你是不是找死呀?我不想打女人,所以你最好现在就给我滚,不然休怪我不知道怜香惜玉。”
“这皮包是我的,里面还有我的⾝份证呢!如果你们再不把皮包还我,我就打电话警报了。”女生胆怯的道,一个女生面对那么多混混,害怕也是情有可原。
“那你就警报吧!”光头佬牛哄哄的道,然后对抢了女生皮包的青年,道:“我们走,看谁敢拦我们。”
“你们别走,别走,把我的皮包还我…。”那女生急了,看她那着急的样子,她的皮包內一定有贵重的东西。
这时,陈浩轩和杨林走了过來,他们拦住了光头佬他们,当光头佬看见陈浩轩后,他立马跪下,向陈浩轩求饶:“轩哥,饶命呀!放过我吧!你放了我,我立马离开新山市,永远不再回來…。”
陈浩轩愣住了,他什么时候有这等实力,一个小混混见了他就跪下?陈浩轩扭头对杨林道:“杨林,这是怎么回事?不会是你让新山市的混混见到我就下跪吧?”杨林现在的新山市的龙头老大,所以陈浩轩才会怀疑。
杨林一副无辜的表情,道:“浩轩,我哪有这本事呀!”
被抢皮包的女生看见光头佬那么怕陈浩轩,于是她就像是抓住了了救命的稻草,她跑到陈浩轩旁边,哀求道:“这为先生,你一定要帮我呀!他们抢了我的皮包。”
陈浩轩对光头佬道:“把皮包还给这为女生。”
光头佬也沒多想,回头他的小弟吼道:“还不快把皮包还给这为姐小。”
那女生拿到皮包和陈浩轩道谢了一声就急匆匆的跑了,可能是害怕把事情惹到她⾝上。
陈浩轩也沒去管那女生,他好奇的对还跪在他面前的光头佬道:“你是谁?为什么见到我就下跪。”
光头佬心里暗暗的道:“装,你就装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想找借口磨折我。”嘴里却哭腔的对陈浩轩道:“轩哥,你别开玩笑了,我是朱天呀!你说过见我一次就打我一次的,我…我沒想到在这能见到你。轩哥,你放过我这次吧!我保证立马滚出新山市,永远不再回來。”
陈浩轩终于想起來了,他笑呵呵的道:“朱天,你沒事理个光头⼲嘛?害得我都认不出你了,是不是你想出家呀?”
杨林,他也笑道:“朱天,你也太沒骨气了吧!见到浩轩就下跪,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选择逃跑。”
朱天心里暗暗的对杨林骂道:“你猪呀!你以为我不想跑吗?可我跑了,我能跑到哪去?陈浩轩的实力到处都有,就连你这个新山市的龙头老大也只是陈浩轩的一小弟而已,我跑,我找死呀!”朱天对陈浩轩可是记忆犹新,他永远都忘不了陈浩轩当初是怎么对他的,他之前去整容,就是因为陈浩轩,因为陈浩轩把他的鼻子打碎,牙齿打掉,在他心里面,陈浩轩就是一个恶魔。
陈浩轩出声对朱天道:“你现在做什么工作?”
朱天吱吱唔唔的道:“我,,我还在做混混,带着几个人抢劫偷盗为生。”
陈浩轩听到朱天的话,他心里暗骂朱天死性不改,他冷冷的道:“你去察警局自首吧!等你坐牢出來,不再让我见到你做坏事,我就放过了,永远不再找你的⿇烦。”
朱天听到陈浩轩的话,他欣喜若狂的给陈浩轩磕头:“谢谢轩哥,谢谢轩哥…。”朱天是新山市的人,所以他不想离开新山市,在新山市他认识很多人,做什么都能活的挺好,可如果到了其他地方,他就不行了,所以他一直沒离开新山市,就是这个原因。
围观的人个个都很好奇,纷纷议论着陈浩轩到底是什么人,竟然來让一个混混怕成这样,一句话就让混混欣喜若狂的去自首。
陈浩轩是戴着墨镜的,所以围观的人认不出他來,至于朱天是怎么把陈浩轩认出來的,谁也不知道。
“你现在就去自首吧!你记住了,如果被我知道你沒去自首,这天下将会沒你容⾝之处。”陈浩轩说完转⾝离开。
杨林他蹲下,对朱天嘲笑道:“朱天,怎么说我们也是同学是吧!你当初就不该那样对陈浩轩,你看看我,我现在可是新山市的龙头老大,我的小弟全部加起來有几千号人,我开的乐娱场所遍布整个新山市,打算明年把生意扩展到两三倍,到时,我的小弟就更多了。我再偷偷的告诉你,我现在的年薪是五百万民人币,加上各种福利,我的差不多是六百万民人币,怎么,羡慕吧?嘿嘿…。”
朱天不说话,不过杨林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出那羡慕的眼神。朱天他当初怎么也沒想到陈浩轩那么厉害,如果他知道,他不但不会欺负陈浩轩,还会把陈浩轩当祖宗供养起來。
说实在的,陈浩轩其实要感谢朱天才对,因为沒有朱天,他也來到这世界。记得当初,是朱天用一个苹果扔中之前的陈浩轩的脑部,这才使陈浩轩的來到这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