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跟随
哇,够惊世骇俗的啊!
端王不愣了一下,继而下意识的问道:“你说你喜欢干净,是啥意思?”
紫苏坦然的看着他,很认真的道:“一个同时有两个女人的男人,很脏,我不喜欢,没法接受!”
端王再次愣了一下:好家伙,竟然这么敢想敢说!要知道,这世上的男人三四妾,是再正常不过了。只要家境稍微好一点的男人,都是有小妾的,没有小妾的男人,会被人看不起,视为没有本事的人,或者是那方面不行的人。
别的不说,就说乡下的土财主吧,不过是有几十亩地,有一千两以上的银钱,就拽得跟什么似的。家里的通房小妾一大堆,有的还对丫鬟动手动脚,这种现象实在太平常了。
总而言之,一个男人没有小妾,就件很没有脸面的事情。
他有理由相信,有紫苏这种想法,并敢于如此直白的说出来的女子,在整个西凉国,也绝对不会超过五个!或者说,她是绝无仅有的。
许久都不见他回答,紫苏就不翻了个白眼:“果然,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连你也不例外!”一副很失望,也很鄙夷的样子。
端王看了,不“扑哧”一声的笑了。
紫苏恼怒的道:“笑啥?笑啥?有啥好笑的?!”
端王乐呵呵的道:“你很可爱,我很喜欢!你放心好了,你说的那些,我都可以做到!我啊,就不是一个*的人,也很耐烦家里一大堆的女人!”
紫苏:“两个也不行,只能有一个!”话音未落,当即就后悔了:“唉,我跟你说这些干啥?我又没有打算嫁给你!好了,你走吧,别再跟着我了!”
端王:“好吧,那我就帮着李大娘一家采摘向葵,不再跟着你了!”
她都这样说了,他如果再跟着的话,她估计要翻脸了。这样可不好,讨人厌的事情,他是不会去做的。听上官将军说,紫苏说她要了十八岁才会成亲。如今,她才十四岁多一点,离十八岁还早得很呢。
不急,不能太急!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
嗯,似乎这句话,也是出自紫苏的口。这个可爱的小女子,时常会冒出一句甚有哲理的话来,并很快就会传开去,被大众所接纳。
比如“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话,据说就是她在放回来之后,跟弟弟上官毅说的。被余晗学了去,跟京城里的同窗一说,就这么传了开去。
紫苏松了口气,连忙飞快的走了,她带了一个篓筐出了向葵庄园,去了山里采摘野菊、花去了。香梨和沈来辉紧紧的跟在她的后面。
如今,正是采摘向葵的季节。李大娘和李大叔带着两个短工,正热火朝天的采摘向葵花盘。又大又圆的花盘,缀了葵瓜子,看上去非常喜人。
只余下五六亩没有摘了,今天努力一下,就可以全部采摘完毕了。
端王采摘向葵花盘,完全是好奇加无聊,他在采摘的过程中,一手一个,速度非常的快速利,看得李大娘不目瞪口呆。
哎呦呦,这武功高强的人干活,竟然如此的利索啊!他一个人摘的花盘,可以顶三五个人摘的了,是个干活的好手!
干了一刻钟,端王就带着几个侍卫走了。
今天,他要进山打猎,给紫苏好好一手,免得她看低他,以为他是个没有啥能耐的纨绔。
紫苏回到家里的时候,端王竟然也回来了,而且还带回了一只大野猪,几只麂子,还有好几只山野兔。
上官毅正围着端王,又说又跳的,脸崇拜的样子。见到紫苏,他立刻就跑了过去,兴奋的道:“姐姐,王爷好厉害哦,竟然猎了一只大野猪!”
“什么?大野猪?这一带的山里,不是没有野猪么?什么开始,连野猪都有了?”紫苏大吃一惊。
五里坪的护村队员自打学了武功之后,都成了半个猎人,不用干农活也不用值班的时候,都喜欢成群结队的去打猎。这附近的山里,别说野猪了,就连野和野兔也不多见。
猎物们,大概都怕了五里坪的人。
上官毅兴致的汇报:“姐姐,王爷他们去了摘粽子叶那边的山里,侍卫哥哥说那边的野猪有不少呢!”
紫苏忍不住责怪侍卫队长:“什么?王爷竟然去了那么危险的地方,你这个侍卫队长是怎么当的?要是王爷出了什么事,这个责任,你承受得起么?”
皇上最疼爱的侄儿啊,又是西凉王朝的大英雄,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别说他身边的侍卫了,就是紫苏一家,也是要受连累的。
侍卫队长诚惶诚恐:“郡主说的是,小的错了,还请郡主责罚。”
紫苏:“责罚什么?这件事情,负主要责任的,就是他自己。一个人若是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别的人再怎么着急,也是枉然!”
端王忍不住笑了:“好,是我的错,下次再也不敢了!”
“谁管你下次咋样?”紫苏白了他一眼,转身就走了,去晾晒野菊、花去了。
端王追了上去:“今晚,我想吃你亲手做的黄焖麂子,不知你可否为我下一次厨?”
“行,就看在你是英雄的份上,就为你下一次厨!”紫苏头也不抬,自顾自的晾晒着金黄的野菊、花。
也罢,这辈子,就为他下一次厨吧!或许,从今往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她虽然不能答应嫁给他,然而她还是想要为他做点什么,不然的话,这辈子或许她会留下遗憾。
不能跟他在一起,对于她来说,这本身就是最大的遗憾。然而,为了可以过上平淡而幸福的小日子,她不能妥协,也不想妥协。
端王满意的点点头:“谢谢啦!”
她愿意做就好,做过一次,自然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这一辈子都会时不时的,为他下厨做一两道好菜。这也就意味着,他可以拥有她,可以跟她携手白头。
晚饭,异常的丰盛,一共有十个热菜六个小菜。其中,紫苏亲手做了三道拿手好菜。
端王吃得很尽兴,很开心,对饭菜的美味赞不绝口。吃过这么美味的饭菜,他对紫苏更加势在必得,更加的喜欢和赞赏。
这么聪慧睿智,又这么坚强善良的姑娘,这辈子如果他错过了,那么绝对是他今生最大的遗憾。为了这么一个天下无双的好姑娘,哪怕这辈子不纳妾,就她这么一个女人,他也是心甘情意的!
古语说的好,宁缺毋滥。好女人,有一个,其实就足够了!不够好的女人,不能心灵相通的女人,即便有一大堆,也会让人的心里无比的空虚。
第二天,端王不顾紫苏的白眼,依然留在了草堂。紫苏去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紫苏生气了,就了一把锄头给端王:“好,既然这样,那么你就帮我收红薯吧!”
如今,正是红薯收获的季节。芭蕉园里,有一半的地,都种了红薯。今天,才开始收呢!正是农忙的时节,短工不好找,紫苏只好带着香梨和樱桃,以及树几个,还有沈来辉和罗建明,一起下地收红薯。
端王一愣,继而哈哈大笑了起来:“好,我知道了,我会好好干的!”又对自己的几个侍卫道:“你们也去找把锄头,帮忙收红薯吧!”
他一共带了十个侍卫来,留下了三个侍卫在小石潭,保护余氏和上官毅的。因为如此,紫苏才敢把大部分的人都带走,只余下娘亲和弟弟,还有小泥巴以及潘康在家里。
侍卫队长连忙跟李大娘讨要锄头:“大娘,也请给我们几把锄头吧!”
李大娘看了看紫苏,见她点头,这才笑着应下。
芭蕉园里备用的锄头还有十来把,原本是给短工准备的,然而短工今天只请到了两个,农具房里锄头有的是。
端王跟在紫苏的身边,观察了一下她是如何挖红薯的,很快就找到了要领,也一板一眼的开始挖红薯。紫苏见他做得很不错,挖十来下,才会伤到一两个红薯,就放心的去割红薯藤去了。
一大片的红薯地,得先把红薯藤从部割掉,才好挖红薯。
端王紧跟着紫苏的步伐,紫苏割哪里的红薯藤,他就挖哪里的红薯。他的动作很利索,基本上紫苏割到哪里,他差不多就会挖到哪里。
割完两垄地,紫苏直起身,由衷的赞许道:“嗯,很不错,如果你不当王爷了,做个农民的话,应该也饿不着你!”
得了夸奖,端王不跟个小孩一样,咧嘴笑了:“那是,我是谁?我可是天下第一聪明人!”
紫苏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瞧你这得意的样子,给点阳光就灿烂,给你三分颜色你就想要开染坊!”
----“炮灰王妃”指的是紫苏的上辈子,上辈子她是郡王妃。这辈子,哪怕她嫁给农民,跟书名也没有冲突。今天还有一更,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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