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菜场 大鳄龟
【松鼠历】第一百五十天,星期六,一月七曰,天气阴沉。『W.⒉3T
终于到了休息的曰子,一大早陆妈就去了医院,代替姚乐欢照料陆丰的⾝体,陪着说话去了。
至于陆爸,则是早上就出发了,今天一整天都不会回来。老王,老唐和小俞约好了四人一起去野河里钓鱼,中饭也在外面解决。
不过,虽然中午没有人吃饭,但是菜还是要早上就买好,不然到了晚上不新鲜不说,价格也要稍微贵上一些。
“【半尾】,走了!”
跨起菜袋,姚乐欢召唤一声,便拿上钥匙准备开门,已经和陆丰相处了这么久,姚乐欢知道陆丰会立刻响应她的召唤,直接顺着衣物爬上肩膀。
“吱!”
陆丰也没有让姚乐欢失望,在开门的一瞬间便从背后爬上了她的肩膀,然后轻鸣一声,用颊囊亲昵地擦了一下姚乐欢的脸颊,随即二人小心地向着楼下走去。
…
菜场并不远,就在小区西门的马路对面。
肩膀上带着陆丰,姚乐欢停着肚子向着菜场慢慢前行,权当是散步。
“张大妈,早啊!”“李老伯,这么早就去锻炼啊!”“…”姚乐欢在小区里的人缘极好,每遇到一位相识的人,都会微笑着点头打招呼,而相识的人也会微笑着回应。
事实上姚乐欢和陆丰的事情在小区里有很多人知道,对于姚乐欢,大家都抱有一种惋惜和敬佩的感情在里面,就仿佛面对古代时期可以立起牌坊的贞妇,尊敬油然而生。
在菜场里逛了一圈,买了青菜,芹菜,螃蟹,墨鱼,还有对虾,姚乐欢又顺着道路慢慢往回走,而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陆丰会钻到袋子下面,用二只前爪将买菜袋托起,尽量减轻姚乐欢的负重。
“谢谢你,【半尾】!”
“吱!”
不客气!
拐过小弯道,人又渐渐多起来,陆丰从买菜袋下钻出来,爬上姚乐欢的肩膀,不时扭头四顾。
不过,当路过一群围得越发紧密的人群之后,陆丰突然老脸一绿!
“吱!”
又一只灵兽?
难道灵兽滥泛成灾了?
姚乐欢自然看不到陆丰尾巴尖上橡树果实散发出来的绿⾊光芒,但她可以听出陆丰叫声中的疑惑。
她扭头看向陆丰,却发现陆丰已经从肩膀上跳下,风一般地爬上一旁的行道树,在树枝的⾼头向下看去。然后,陆丰看到在一群人围成圆圈的央中,是一个衣衫有些破旧的中年男人,正蹲坐在路边吧嗒吧嗒菗着旱烟。
在他面前的地上,铺着二个蛇皮袋,一个蛇皮袋上摆放着一头已经拨了一半皮的狍子和一把尖刀,而在另外一个蛇皮袋上,却是一只足有磨盘大小的恐怖大⻳,背上凹起凸伏的鳞甲満是青苔,鹰嘴般的嘴巴用绳子牢牢捆着。
显然这是一名山里人,在山里逮了些野味,带到城里来卖,虽然路途遥远许多,不过城里人对野味的追捧,可以让他多卖上好多钱。
‘这是什么⻳,好大啊!”“这背甲好厚,还犬是青苔,估计年份不少了!”
“这嘴巴…”
围观的人群显然是看着这只大⻳,不过一个矮耝滚圆的胖子正艰难地蹲在中年男子面前,一边用纸巾擦着汗水,一边说着话。
“老哥,狍子八百,⻳六百,你说成不成吧!”
似乎是中年男子沉默许久不说话,胖子又掏出一片纸巾擦汗,终于咬了咬牙。
“老哥,我再加一百,凑个一千五,成不成,成就开口,我立马拉走!”
“…”“成!”
又考虑了片刻,中年男子重重地点了点头,确认成交。矮圆胖子立刻从口袋里数出十五张老人头,让中年人将狍子和大⻳重新装进蛇皮袋,放到一旁的车上,然后踩到油门,缓缓开走了。
没有了围观目标,人群自然缓缓散去,而陆丰尾巴上的绿光也缓缓暗淡下来。
“吱!”
那个是【苔背】?
在下方⾁眼可见的只有二只动物,一只狍子已经死了,自然灵兽便只能是那只大⻳。而且看着那背甲的形状和青苔,陆丰直觉那只大⻳便是自己曾经救过的那只大鳄⻳【苔背】。
但是,【苔背】不是应该还优哉游哉地在小溪底下的深水里冬眠吗?怎么会被人抓住,然后带到城里来卖的?
有些疑惑的在树枝上看着胖子的小车缓缓离去,陆丰不由挠了挠脑门。
“【半尾】!”
“吱!”
姚乐欢已经在树下等了一段时间,等人群散去,她呼唤起来,立时陆丰发出轻鸣,从树上爬下,回到姚乐欢的肩膀上向家里走去。
…
中午随便吃了点,姚乐欢便在渗透进客厅的阳光下沉沉睡去,而陆丰却怎么也睡不着。
虽然一开始和【苔背】相处得不好,不过自从救过【苔背】之后,一鼠一⻳相处得还是相当融洽,更何况,现在有着橡树果实的探测功能,陆丰发现【苔背】也是一只灵兽,自然更有了一种同类的感觉。
“吱!”
不行!
我要去看看!
犹豫了一阵,陆丰最终还是决定前去看看。
买下狍子和【苔背】的胖子陆丰认识,是饭店【贪吃渔人】的老板,他的饭店就在繁叶华庭的南门附近,和菜场所在的西门稍微有些距离,陆丰之前也去吃过好几次,对里面的【观音手】记忆犹新。
至于胖子老板买狍子和苔背的原因,陆丰用尾巴尖也能想到,自然是用来烹饪后出售的。一只狍子进价八百,一盘烹饪好的野生狍子⾁最少二百,四盘就能回本,而一只狍子最少可以出十盘以上。
而大鳄⻳【苔背】,胖子老板应该会先展示几天,然后再价⾼者得,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
不过,能够救出来,还是要救一下的。
“吱!”
从窝巢中翻出松鼠专用皮夹克穿上,陆丰又从阳台的花盆将小匕首找出揷进背上的圆环中,正准备出发,却眼睛一转,将皮夹克和小匕首又脫了下来。
现在还是白天,穿成这样让人发现就不好了,还是先用原始形态先去探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