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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卷第三十四章 怪兽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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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一种莫名的恐怖开始在夜⾊中蔓延。

  这是对未知力量的恐惧,也是对这些史前生物的恐惧。

  “卓,你看现在这家伙开始攻击家畜了,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攻击人。它一定还没有走远,你说…这些人的安危怎么办?”

  我看着眼前这堆恶心的⾁,沉思了一会儿,道:“这不是我们应该担心的事情。”

  “你的意思是交给‮察警‬?”

  “不是!”我继续‮头摇‬,起⾝站起,道“我们…还是继续找人吧!”

  “不管呢?”

  “对方根本就不是野兽,我们为什么还要‮心花‬思去管这些不相⼲的事情?”

  眼前的这只山羊,的确死得很惨,可在见到它之后,我心中的石头终于是落下了。

  “不是野兽?”

  我刚才的这一句话,对他们来说太过于没头没脑。

  可这只山羊真的不是被怪兽咬死的。

  “我们边走边说吧!”既然心中的石头落下了,那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再呆在这里。

  我打算回到刚才追丢阿雪的地方,继续寻找线索。

  夜里,响着人在水泥路上走动时发出的沙沙的声音,我轻轻昅了一口气,道:“刚开始我也认为这是什么怪兽的杰作。可看到这只山羊的尸体之后,我就改变了想法。”

  “嗯!这怎么说?”秦瑶小声地问道。

  于我,落柯心里面明显还有隔阂,因此他也不怎么爱和我说话。

  我道:“你们谁见过野兽是这样撕咬猎物的?这根本就是不计后果地乱咬!除非是打架。可对方的力气明显要大于这头山羊的力气,所以不存在打架这种说法。

  动物不同于人,他们猎杀猎物,只是为了填饱肚子,不会将力气花在没有用的事情⾝上。而人猎杀动物,其目的可不能单单用为了生存这个理由来解释!

  很显然,这头山羊不是死于被猎杀,因为它⾝上的⾁并没有被撕出来。

  如果对方真的是一头凶猛的野兽,它在猎杀山羊之后,至少会用牙齿把它⾝上的⾁撕下来吃掉。而不是连带着骨头把它嚼烂。

  如果这样的话,那我们现在看到的就不是一堆⾁,而是一路血淋淋的骨架。

  就算对方的体型真的很大,可以轻而易举地嚼碎山羊的骨头。可它也不会浪费食物。它应给是整个儿地把山羊呑下肚去。

  所以,这头山羊并不是什么怪兽咬死的,而是人咬死的。”

  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怪兽!

  “人咬死的?”秦瑶皱着眉头,有些迟疑,不是很相信我说的话。

  “这只是一个比喻。”我继续道:“人要弄死这头山羊,那可以说是轻而易举。就算要把这头山羊活生生地咬死,然后嚼碎,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人是没有那么強大的力量,可人有一个聪明的大脑。这是人类最厉害的武器。光凭嘴巴,肯定嚼不碎这头山羊,可如果是机器呢?机器的力量不知道要比人的大上多少倍,要嚼碎一头山羊,易如反掌。”

  “似乎是这个道理!”

  “直接就是这个道理。”我看着前方,那里黑漆漆的,偶尔还能看到玉米长长的叶子在风中摇晃。继续道“就犹如我之上看到的汽车,如果不是人⼲的,那还会是什么野兽⼲的?一个野兽可不会无聊到去啃一辆根本就啃不动的汽车。

  所以我猜想,那汽车,一定是一个实验品,用来实验那台会咬人的机器用的。这也就能解释汽车为什么会孤零零地出现在芦苇丛中了。而现在咬死这头山羊,才是对方真正的目的。”

  我说到这里,秦瑶就摇了‮头摇‬“可你之前也说过了,汽车的周围,有‮大巨‬的,像恐龙一样的脚印。机器会留下脚印吗?”

  “能!只要那台机器配备灵活的液庒系统,想要像一只野兽一样走路,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只是我想不明白的是,对方这么大费周折地制造一台机器,其目的是什么?只是为了咬死一头山羊?明显不太可能。”

  “嗯!这的确有些小题大做。除非对方钱多人傻,要不然还真的没有办法解释这个现象。只不过这也是一件好事情,既然不是什么野兽,那这些人就不会有什么危险了。

  制造这台机器的人,总不能用这台力气去杀人。若是真的出了人命,这事情可真的就闹大了。”

  秦瑶迈着轻盈的步子,走在我的⾝边,右手矜持地绞着自己的秀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么一个动作。

  这个动作,通常情况下只有那些年轻的女娃娃才会。

  红裙随着她的脚步有规律地摆动,犹如一直红⾊蝴蝶不断扇动的翅膀。

  “我们现在要从什么地方开始寻找?”她轻轻地问道。

  “从什么地方断了线索,就得从什么地方把线索捡起来,人总不会凭空消失的。总会有些痕迹留下。”

  落柯有些迟疑地道:“都这么晚了,我们真的还要找吗?”

  “找?为什么不找?”秦瑶不満地瞪了他一眼,落柯立刻就不说话了。

  他找不找和我没有多大的关系,反正我是一定要寻找的。这件事情,不仅牵涉到阿雪,还牵涉到老爹和丫丫。

  我现在只想尽快地寻找到他们。

  正说着,前面的夜⾊中,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就冒出了一个人!

  不错!他什么时候出现在路上的,我竟是没有发觉。

  他也不用手电筒,就凭借着微弱的光线在水泥马路上行走着。

  他走得很快,步伐也相当地矫健。整个人,给别人一种硬朗的感觉,这是一种很独特的气质。

  而拥有这种气质的人,只有军人!

  虽然我也是一个军人,可因为我是特种兵,我的气质不能太特殊,太特殊了就不容易隐蔵自己。

  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军人,这原本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关键是,这军人的背影很熟悉。

  就算他背着一个‮大巨‬的包裹,几乎遮住了他的整个背影,可那种熟悉感还是扑面而来。

  当然,他的着装只是便装,不是迷彩服。

  这个人,居然是莫依缘!‮机手‬用户请浏览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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