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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创作和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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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好思想,一个好作品,在成形之前,起初只是一颗种子。这种子来自人类生活的土地,然后如同柳絮一样在人类精神的天空飘。倘若它落到了你的心中,你的心又恰巧是一片肥土,它就会在你的心中萌芽和生长,最后有希望发育成一棵好的植物。

  精神的创造当然是离不开外部的环境的,但更重要的是內部的环境。満天柳絮,光明媚,⽔分充⾜,可是倘若你的心是一片瘠土,你的心中仍然不会绿柳成荫。一颗种子只有落在适宜的土壤上,才能真正作为一颗种子存在。

  在某种意义上,精神创造的过程的确是一个自然过程。只要你有适宜的內部环境,又获得了一颗好种子,那么,不管你的躯体在外部世界上做着什么,哪怕你是在做着奴隶般的沉重劳动,这颗种子依然会默默地走着大自然指定的路。伟大作品之孕育未必是在书斋里,更多地是在风尘仆仆的人生旅途上,在⾝不由己地做着各种琐事的时候,而书斋至多只是它一朝分娩的产房罢了。

  当然,前提是你有一个好的內部环境,一片沃土,一个好子宮。

  要创新,不要标新。标新是伪造你所没有的东西,创新则是去发现你已经拥有的东西。每个人都有太多的东西尚未被自己发现,创新之路无比宽广。

  趣味无争论,这无非是说,在不同的趣味之间没有对错之分。但是,在不同的趣味之间肯定有⾼低之分。趣味又名鉴赏力,一个人的鉴赏力大致表明了他的精神级别。趣味的形成有种种因素,包括知识、教养、阅历、思考、体验等等,这一切在趣味中都简化成了一种本能。在文学和艺术的欣赏中,良好趣味的形成也许是最重要的事情,它使一个人本能地趋向好东西,唾弃坏东西。对于创作者来说,良好的趣味未必能使他创作出好东西,因为这还需要天赋和技巧,但能够使他不去制作那些他自己也会厌恶的坏东西。

  朋友相聚,声笑语,当时觉得趣味无穷。事后追记,为什么就不那么有趣了?肯定是遗忘了一点什么:情境,心境,气氛…

  事过境迁,记录事实是困难的。不存在纯粹的事实。如果不能同时传达出当时的意味,写出的就不是当时的事实了。

  我用语词之锁锁住企图逃逸的感觉,打开锁来,发现感觉已经死去。

  文字与眼前的景物、心中的情有何共同之处呢?所以,写作是一件多么令人绝望的工作。

  愈是酣畅的梦,醒后愈是回忆不起来。愈是情景融的生活,文字愈是不能记叙。

  精神仍在蓬生长,⾁体却已经衰老,这是某一些创造者晚年的悲哀。

  一个人的精神财富是以他的心灵为仓库的。不管你曾经有过多么丰富的经历、感受和思想,如果你的心灵已经枯寂,这一切对于现在的你就不再有意义。哪怕你著作等⾝,它们也至多能成为心灵依然活泼着的别人的精神财富,对于你却已是⾝外之物了。这是另一些创造者晚年的悲哀。

  流行的小散文模式:小故事+小情调+小哲理。给人一点儿廉价的小感动,一点儿模糊的小感悟。

  这种东西是害人的,它们使读者对生活的感觉和理解趋于肤浅,丧失了领悟生活的真相和实质的能力。

  现在我觉得,经常发表散文和随笔之类是有害的,这会妨碍积累和酝酿,使我变得肤浅。我还是应该把我的思想和感觉多储蔵一段时间,酿制成更浓烈的酒,组织进更大型更成的作品里。

  当一个思绪或感觉突然浮现时,写作者要善于随时随地把自己从周围的环境中隔离出来。这时候,一切人、一切事物都不复存在,只有他自己和他的思绪、感觉构成了一个‮立独‬的世界。

  写作者是自己的思想和感受的辛勤的搜集者。为了及时记下它们,他必须克服懒惰(有时是真正的疲劳)、害羞(例如在众目睽睽的场合)和世俗的礼貌(停止与人周旋)。

  某人写了一本书,上门求教。书出版后,他来信表示感谢,说是据我的意见缩减了篇幅,并复述了我的意见:“别人说过的尽量少说,自己想说的尽量说透。”我忘记我说过这话了,但觉得很有道理,亦可作为自己写作的指南,录下备忘。

  美学家们给美所下的定义很少是哲学质的,而往往是几何学的,心理学的,或者社会学的。真正的美逃避定义,存在于几何学、心理学、社会学的解释皆无能为力的地方。

  艺术天才们不是用言辞、而是用自己的作品给美下定义,这些作品有力地改变和更新着人们对于美的理解。

  面对艺术作品,外行很容易不自信,谦称自己不懂。毕加索对这样一个谦虚者喊道:“不懂?你是要看懂啊!”他的意思是说,对于美和艺术,本不存在懂不懂的问题。在这个领域里,人人都可以发言,没有人能够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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