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养政府,为什么不能养猪?
国中历史上有关生产自由的破坏,数不胜数。而这一病灶至今未完全退去。比如说,从2009年1月1⽇起,广东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內全面噤止养猪,现有养猪场在明年底前清理完毕,后年起仍在进行生猪养殖的场所发现一个、清理一个、查处一个。
为什么要全面噤止养猪,东莞的官方理由是:东莞仅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就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达到1。8万吨/年,若要有效削减,相当于要新建一座⽇处理132万吨的污⽔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所以,从生产发展的角度来看,养猪并不划算“挣的是环境的钱”
看似有理有据,然而背后的逻辑却让人心生畏惧。显然,东莞市府政只是看到了养猪“坏”的一面,而没有看到“好”的一面,或者说“只见猪粪,不见猪⾁”关于这一点,上述报道中当地民众的相关质疑已然掷地有声了:如果这个理由可以成立,那么噤止养业是成立的,噤止餐饮业也同样成立,进而,可能还可以出台政策噤止东莞养人,因为“人”这⾼级动物对城市与自然造成的污染恐怕是最严重的呢!
除此以外,循着这个逻辑我们还可以看到另外一个景象。如你所知,有史以来,权力的运用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也不是每时每刻都是有益无害的。且不说在极端的年代里权力的异化已造成无穷无尽的灾难,即使在我们今天所处的转型时期,当旧的秩序渐渐打破,新的秩序尚未完全建立,社会漏洞百出,此时也是有些人借助权力寻租获得暴富的大好时机。然而,我们是否可以因为有人不正当地使用权力而否认政治这个行当,让所有从政者瞬间处于业失状态呢?或者说,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该地区从此以后就不再有任何府政或者共公权力存在了呢?
养猪作为一种就业或者生产方式,如果有问题,可以通过不断改进方法和市场潜在的规则来进行调节,即使这个行业有朝一⽇会消亡,也是由着其自发的秩序,而不是由着一纸政令摧毁猪栏。假如我们不能因为权力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负面影响而否定或噤止府政权力的整体运行,凭什么东莞市可以借口养猪造成的局部污染而取缔整个行业?若不是重公权力,而轻私权利,怎会只许府政“养权”却不许社会养猪?若不是权力重于权利,怎会只许百姓养府政,却不许百姓养猪?
东莞府政为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理由,从整体上噤止当地一个产业的发展,表面上看是府政权力扩张到了猪圈,但是其內在的逻辑却可以轻而易举地扩大到全社会,其扩权所对应的关系实质是突发奇想、不受约束的权力对市场经济以及公民自主经营权利的肆意⼲涉。
或许有人说,当地府政噤止养猪,完全是出于环保考虑,其情可原。然而,即使是出于环保等正当理由,也应该循着环保的思路来解决,比如寻找生态养殖的模式,而不是一刀切收回当地居民养猪的权利,为保护环境而无视他者的权利。况且,相较于更严重的工业污染而言,养猪业所带来的污染实际上更多是“绿⾊污染”是完全可能通过种种环保政策的调节和生态养殖等手段进行有效治理的。
另一方面,从社会公正的角度来说,所谓“富读书,穷养猪”悉国中社会的人都知道,从事养猪业的人多来自底层社会,府政有什么理由在实行“环保从穷人抓起”的同时,却连自我治理的机会都不给他们,而是直接宣判、以“为民除害”的清⾼将一个行业驱逐出境,使这些养猪者进⼊整体的业失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