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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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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斜风细雨,闲步街市,在⾁档觅得上好五花⾁两挂,⽪滑骨软,肥精相间,红⽩分明。携归之时,信手摘放蕾之青蒜一把。在砧板之上,将⾁切成的角四方。少着⽔,慢着火。不旋踵,⾁香四溢,令人腹如雷鸣,涎如泉涌。只见焖得酥稔好⾁,浮沉油⽔之间,赏心悦目,大箸⼊口,全⾝三万六千个⽑孔,无一不唱赞美诗:伟哉此⾁,润我体肤,活我心灵。深感人生乐趣,此为三首选之一。可惜世人,既怕胆固之醇。复惧⾼脂之肪。竟然舍弃绝佳享受,以换取枯燥且未必可得之长命,舍本逐末,有违生命本意,莫此为甚,可叹之至。念及此,逐口占一绝:

  咏五花拟曹沾

  満匙酒糖盐,

  一把青蒜蕾,

  都云嗜者痴,

  我解其中味。

  及至噎连连,抚腹半卧,觉法效东坡居士,行仿子圣先师,诗拟雪芹先生,嗜同仲弘元帅,真是非同小可,于是飘飘然,怡怡然,陶陶然,熏熏然,转眼进⼊黑甜之乡,世事管它娘矣。

  如此盛事,爰为记,皆曰宜(最后三字,是強xx民意之一例)。

  注:(一)“两挂”、“的角四方”皆为甬语。一有方言,使成乡土,也就文学。

  (二)四位人物之言行,请自去查考。自序之一

  把这个设想写成故事之后,颇为无奈,人的遗传因素,已设定人是这个样子的,想要突破,如果是不自觉之间,产生了变异“有异于常人”也就成了痛苦的源。或竟不肯作七拼八凑的存活,要努力追求自我,结果如何,也可想而知。

  古今中外,例子甚多。

  不知是否例子多了,会演变成遗传因素之一?但即使如此,仍然,必定,有极少数人,在追求变量,这少数人,命定不幸,无可避免。

  既然是人,只好是人!

  一九九四年五月四⽇

  三藩市,口占一绝,洋洋自得自序之二

  在为这个故事加上“遗传”的名字之际,忽然想起有人曾说过的一番话中,有“一个儿子发了疯”之句。‮狂疯‬——是有遗传的。说这话的人,其‮狂疯‬的程度,万万倍于他的儿子。可是,至今还有一些人,奉如此彻底的疯子思想为圭臬。

  这些人——不论数目有多少,既然崇奉疯子,那就必然会进⼊历史的疯人院。

  若还未去,只是时辰未到。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六⽇

  小楼‮夜一‬听夏雨

  今朝冒寒看野花

  马克吐温曾这样形容三藩市的气候,他说:“我一生经历最寒冷的冬天,是在三藩市夏天度过的。”

  所以,以上两句,纯属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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