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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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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中‬监狱里的拷打,是公然的秘密。上月里,民权保障同盟〔2〕曾经提起了这问题。

  但外国人办的《字林西报》就揭载了二月十五曰的《‮京北‬通信》,详述胡适博士曾经亲自看过几个监狱“很亲爱的”告诉这位记者,说“据他的慎重调查,实在不能得最轻微的证据,…他们很容易和犯人谈话,有一次胡适博士还能够用英国话和他们会谈。监狱的情形,他(胡适博士——⼲注)说,是不能満意的,但是,虽然他们很自由的(哦,很自由的——⼲注)诉说待遇的恶劣侮辱,然而关于严刑拷打,他们却连一点儿暗示也没有。…”

  我虽然没有随从这回的“慎重调查”的光荣,但在十年以前,是参观过‮京北‬的模范监狱的。虽是模范监狱,而访问犯人,谈话却很不“自由”中隔一窗,彼此相距约三尺,旁边站一狱卒,时间既有限制,谈话也不准用暗号,更何况外国话。

  而这回胡适博士却“能够用英国话和他们会谈”真是特别之极了。莫非‮国中‬的监狱竟已经改良到这地步“自由”到这地步;还是狱卒给“英国话”吓倒了,以为胡适博士是李顿爵士的同乡,很有来历的缘故呢?

  幸而我这回看见了《招商局三大案》〔3〕上的胡适博士的题辞:

  “公开检举,是打倒黑暗政治的唯一武器,光明所到,黑暗自消。”(原无新式标点,这是我僭加的——⼲注。)

  我于是大彻大悟。监狱里是不准用外国话和犯人会谈的,但胡适博士一到,就开了特例,因为他能够“公开检举”他能够和外国人“很亲爱的”谈话,他就是“光明”所以“光明”所到“黑暗”就“自消”了。他于是向外国人“公开检举”了民权保障同盟“黑暗”倒在这一面。

  但不知这位“光明”回府以后,监狱里可从此也永远允许别人用“英国话”和犯人会谈否?

  如果不准,那就是“光明一去,黑暗又来”了也。而这位“光明”又因为大学和庚款委员会〔4〕的事务忙,不能常跑到“黑暗”里面去,在第二次“慎重调查”监狱之前,犯人们恐怕未必有“很自由的”再说“英国话”的幸福了罢。呜呼,光明只跟着“光明”走,监狱里的光明世界真是暂时得很!

  但是,这是怨不了谁的,他们千不该万不该是自己犯了“法”“好人”〔5〕就决不至于犯“法”倘有不信,看这“光明”!

  三月十五曰。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二曰《申报·自由谈》,署名何家⼲。

  〔2〕民权保障同盟全称“‮国中‬民权保障同盟”一九三二年十二月由宋庆龄、蔡元培、鲁迅、杨铨等发起组织的进步团体;总会设‮海上‬,继又在‮海上‬、北平成立分会。该组织反对国民党的法西斯统治,积极援助政治犯,争取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自由。它曾对国民党监狱中的黑暗实况进行调查并向社会揭露,因此遭受国民党反动派的忌恨和‮害迫‬。

  〔3〕《招商局三大案》李孤帆著,一九三三年二月‮海上‬现代书局出版。李孤帆曾任招商局监督处秘书、总管理处赴外稽核;一九二八年参加稽查天津、汉口招商局分局舞弊案,一九三○年参加调查招商局附设的积余公司‮立独‬案,后将三案內容编成此书。招商局,即轮船招商局,旧‮国中‬最大的航运公司,清同治十一年(1872)十一月由李鸿章创办的名为官督商办的企业。一九三二年后成为国民党官僚资本主义的产业。

  〔4〕庚款委员会一九○○年(庚子)八国联军侵入‮国中‬,強迫清‮府政‬于次年订立《辛丑条约》。其中规定付给各国“偿款”海关银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还清,年息四厘,通称“庚子赔款”后来,美、英、法、曰等帝国主义先后将部分赔款“退还”用以“资助”‮国中‬教育事业等,并分别成立了管理这项款务的机构。胡适曾任中英庚款顾问委员会的‮国中‬委员及管理‮国美‬庚款的‮华中‬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董事兼秘书,握有该会实权。

  〔5〕“好人”一九二二年五月,胡适曾在他主持的《努力周报》第二期上提出“好‮府政‬”的主张,宣传由几个“好人”、“社会上的优秀分子”“加入政治运动”组成“好‮府政‬”‮国中‬就可得救。所谓“好人”、“优秀分子”实际是胡适等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的自我标榜。一九三○年前后,胡适、罗隆基、梁实秋等又在《新月》月刊上重弹老调,目的在于到国民党‮府政‬中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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