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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倒数第二十二天:重返大学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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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令正在火车的卧铺车厢里睡得很。窗外绿杨垂柳青山碧水像岁月那样匆匆掠过,他不曾察觉;夜渐深渐浓、月亮越升越高、星星越稀越明,他也不曾察觉;无颜的身影在午夜十二点后变得轻如燕淡如烟,终于化为一缕芳魂逸出窗外,他同样,不曾察觉。

  他和无颜是今早乘飞机从上海飞来北京的,第一时间赶去无颜曾经实习过的地方,下午还时间玩了八大处,而后连夜乘火车回上海。他曾经提议既然难得来一趟,不如在北京多玩两天,何必赶得这样急。可是无颜坚持要回去,他也便只有答应了,白天玩得很累,所以一上火车就睡了。

  他不知道,无颜的一天等于一年,当然得分秒必争,不能恋栈;他更不知道的是,每到午夜十二点,无颜就回复了鬼的身份,要陪二郎去做一些幽灵的游历。

  二郎说:“听说包拯刚生下来的时候是死胎,都已经弃尸荒野了,却又活转过来,从此朝断、夜断。说不定道理就和你是一样的。”

  无颜笑:“我怎能和包青天相比。”

  她喜欢听二郎讲故事,对于二郎常把戏曲与历史混为一谈的说话只觉有趣,不觉荒唐。这一老一少两只鬼夜行八百里,看尽人间事,相处得颇为融洽。有时候无颜会觉得,二郎比钟自明更像她的亲外公,她有些明白了,为什么小翠当年会抛弃钟家少的身份爱上一个无财无势的戏子。

  “今天我去了香山。”她告诉二郎“山脚下有算卦的,我替你卜了一卦,问外婆的去向。”

  “卦上怎么说?”二郎急切地问。香山,那正是当年他与小翠的旧游之地,他们在梅花下盟誓私奔,在雪地里抵死绵——那销魂的往事哦!

  “卦上只有八个字,是《诗经》里的一句: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是什么意思?”

  “卦师也说不清,他只是说:此中自有玄机。若是寻人,只管往有水的地方去找就对了。”

  “有水的地方,那就是苏州河了。我当年约小翠在苏州河边等,难道这诗的意思是她已经去了?”二郎右手握拳砸在左手掌心里,叹道:“我就知道小翠不会失约!”

  他们两个坐在北京广和剧场的房梁上,听二郎叙说当年——

  那还是剧院被称为“梨园”的时候,听戏,几乎是北京老百姓娱乐生活里的头等大事。有钱人在戏园子里听,没钱的在茶馆里听,遗老遗少们在家里唱堂会,贵妇名媛们则在绣楼里听戏匣子,即使是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之、连茶馆也去不起的,都会买把胡琴,自个儿坐在大杂院里拉唱给自个儿听。

  二郎自得地说:“自从乾隆五十五年四大徽班进京,京剧就成了国戏,后来的八旗子弟几乎个个是票友,太后老佛爷都是出名的戏呢。听我师父说,颐和园里有座戏台,三层楼,雍容华贵,就跟天上仙宫一样,开戏时,老佛爷带着宫嫔妃坐在戏台对面的大殿里,手里拿个舶来品的望远镜——当时顶时髦高级的。不过我没去过,死前死后都没去过——几次都想去来着,可是现在什么都大变样儿了,就算那宫里的戏楼还在,也一定没我师父说的那么好了,我不想看了。”

  什么都大变样儿了,天桥变了,故宫变了,城南的戏园子都变成了电影院和卡拉OK厅。在这曲高和寡的年代里,人们的想像力越来越贫乏,美国大片和三维动画把所有的想像空间都填得的,几乎人们想得到的都可以用眼睛看到,甚至想不到的也都见过了,再不需要想像。而京剧中那一藤条便可以代替千军万马的象征艺术,又怎么能足现代青年的审美需求呢?

  但是幸亏广和楼还在——虽然已经被改成广和剧场,骨子里也变了,但是二郎不想看到太多,他只相信他所愿意相信的,看见他所希望看见的——只要那“广和”二字招牌还在,那旧时的记忆也就都在,会踏着依稀的锣鼓点卷土重来。

  二郎充情地回忆着:“这广和楼当年是老北京最富盛名的戏园子,据说它的前身是明朝一个姓查的大官的家,叫做‘查家楼’。乾隆年间遇了一次大火,后来被重建了,改名叫‘金陵楼’,后来,又改成‘广和楼’。清初的时候,轰动京城的两部大戏——《长生殿》和《桃花扇》,都是在这儿唱的,京剧名角谭鑫培、王瑶卿、杨小楼也都在这儿唱过,梅兰芳第一次登台也是在这里。那时候,戏台有三面,伸出去,台顶直接顶着屋架,台板上的角柱也一直通到屋架,舞台四面都有栏杆,正面半空还悬着铁杆,我可以在上面单手拿大顶、扯顺风旗。不信,我做给你看——”

  二郎说着,果真跳上台去,先做一个挑帘子的手势,侧身而出,微微地颤动几下缨子,然后猛地发一声喊,声如裂帛,气壮山河,随着那一声喝,出身、抬头、双目圆睁、好一个亮相。那一睁眼,真似两道电光似的,照亮了全场。

  无颜忍不住叫出一声“好”来,舞台上的二郎,焕发出那样一种惊人的魅力,是个真正的英雄。她不想,当年外婆韩翠羽大概就是坐在这台下的横椅上,看着二郎这样的英姿而深深爱上他的吧?!

  他在锦帷绣幕前拳脚生风,她在雕廊画栋下笑靥如花,那一幕,是发生在“处处听风雨,夜夜总关情”之前,抑或“蜡炬心不死,滴泪待天明”之后呢?

  二郎踢腿,出拳,时而一个“抓帔”忽而又一个“卧鱼”左一个“铁板桥”右一个“扫堂腿”快时如蛱蝶穿花,秋风扫落叶,慢处则泰山顶,怒涛隐隐而来,将十八般武艺淋漓挥洒,绝活迭出。

  无颜凝神屏息,心中气回肠,她不懂得京戏,但是却深深地被吸引了,这样一种鼎盛的艺术,又怎可以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

  这世上,比纯洁无功利的爱情更加式微、亟需挽救的,原来还有很多更严肃的事情。

  二郎苍凉的唱腔在空堂响起:“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霸王不知道该置虞姬于何地,广和楼不知道置京戏于何地,垓下的碧血染红了茜草,无颜的爱情,又将在这世上留下怎样的痕迹呢?

  令正醒来时,太阳已经重新升起。他看到的是一个晴朗明净的早晨,看到熙攘忙碌的同车乘客,看到无颜正在对镜梳妆——也许不是梳妆,而只是对着镜子——她此前并没有照镜子的习惯,这是明眼人的特权。而她现在可以有这种乐趣了,她正对着镜子挤眉眼,做出种种鬼脸。

  令正不笑出声来。

  无颜回头,轻轻地惊叫一声,忍不住也笑了,她说:“你醒了?”眼中充喜悦。

  如果可能,她多么希望以后的月月,每一个清晨,她都可以守在他身边,轻轻地对他说:“你醒了?”然后,她要早餐给他吃,或者稀饭油条,或者牛煎蛋,或者咖啡三明治,虽然他嘲笑她连一碗泡面也不懂得煮,但是只要他喜欢,她会为他学的。只要他喜欢。

  可惜,她没有时间了。她贪婪地看着这英俊的青年——她心目中的神,不能不想到,此刻的快乐有多么完整,将来的分离就有多么伤心。

  她好想多一点儿时间,多点儿时间来爱,多点儿时间来体味。她爱面前这英俊青年,爱这蓝天白云和飞驰的列车,爱窗外掠过的每一棵树还有树上翠绿的叶子,然而…

  她还有二十二天,最后的二十二天。

  无颜低下头咬住嘴,用力地咬住,把心痛咬紧在齿间。

  舞台的感情,要多么夸张便可演得多么夸张,而舞台下的真相,却只得“隐忍”二字。

  再抬头的时候她已在微笑,无论心里有多么悲伤,脸上却只能笑着,若无其事。她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很多的事要做。越是时间不多,越得分秒必争。

  今天要去的,是大学校园。

  下了火车,他们连家也没有回,只在站前吃过早点,便奔了母校去。

  学校在放暑假,但自有用功的学生在留校补习功课,或是勤工俭学。故而校园里既不像平时那般吵闹,也不至过分冷清,颇适合毕业生故地重游。

  无颜指着操场上的篮球架,笑着说:“我曾经站在那里‘听’你打篮球。”

  “听篮球?”令正一时不解。

  “是啊。”无颜微笑“你投篮时总会先喊一声‘中’,然后我便会听到‘砰’一声篮球扣到了篮板,有时进网,有时漏网。我就站在那里替你数着,投中了几个,又失误了几个,很有趣。”

  “可你怎么知道我是进了还是没进呢?你又…”令正说到一半,又打住了。

  无颜不在意地一笑道:“你是说我看不见是吗?不用看的,投中和投不中的声音是不一样的,而且,你们男生都好吵,中了或者不中都有那么多俏皮话要说。有时只是你一个人在玩,中了或不中,也会嘀嘀咕咕自言自语,真的很有趣。”无颜说着,闭上了眼睛,仿佛在回忆当年令正扣篮板的英姿——无论中与不中,他都是她心中的英雄。

  真的很有趣吧?因为无颜的笑容这样灿烂甜美。令正忍不住技起来,欣欣然道:“真的很有趣吗?来,我现在就表演给你看,你睁大眼睛替我数,看看到底投中多少?”

  “好啊,我们这就去买篮球。我老是用听的,还从没看见过你打篮球呢。”无颜雀跃道。一切的遗憾都将重新填补,所有的往事都会梦境成真。虽然她一共只有二十五天,但是她不会介意大限来临时的烟消云散的,因为,她这二十五天,过得如此充实美妙。

  令正为无颜的兴致所感染,兴致地说:“我自己去买篮球就好,你不是想回宿舍看看吗?反正我又进不去,不如我们兵分两路,我去买篮球,你自己上楼去,等下我们在篮球架下会面。”

  无颜说:“那就这样。”走进楼去,却又在梯口站住,回过身来朝他摆摆手,才再次转身上楼。

  大学校园里女生宿舍的管理向来是出了名的严格,用学生们的话来形容,那就是“一只蚊子飞过也要验明正身,是母的才可以放进去,是公的则格杀勿论”——至于公蚊子不咬人、母蚊子才是血高手,则不在校工的管理范畴内了。

  令正目送无颜走进楼去,忽觉此情此景极是熟悉,以前他和瑞秋约会,便常常在这里等她下楼,又或是约会完了送她回宿舍,也总是在这里分手。如今旧地重游,物是人非,不十分感慨。

  这便是昔日的校园,这便是他与无颜、瑞秋共同生活过的地方,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曾经留下过他们的足迹,都有着无数相关的回忆。四年——十九岁到二十三岁——几乎是人生岁月中最青春、最美好的时光,就在这象牙塔中虚度了。

  是虚度,对吗?无颜一场暗恋,走过了和她的视野一样灰暗无颜色的青春年华;而他和瑞秋,也在岁月的长河里证明了那曾经以为圆的爱恋原来只是误会。那么,记忆的价值又何在呢?

  他在这一刻这一地感到茫然。如果当初他爱上瑞秋是错,那么谁又能预知今天对无颜的爱是正确的?如果人们可以直接看到结果才懂得取舍,那么追求或选择又有什么意义?

  他爱错了瑞秋,但是,这是在他知道无颜对自己深沉强烈的爱情、是发现自己也爱上了无颜之后才得出的结论。倘若一开始就没有瑞秋,一开始他爱的就是无颜,那么中间的种种曲折震撼、牺牲与得到也就都不存在了,那样,又怎么知道他选择无颜才是对?

  爱与不爱,是在得到与付出之后得到的结论,是在放弃与选择之间做出的决定,然而,不到最后,谁都不能知道这结论是否就是真理,这选择是否正确。而爱与不爱,终究,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是真的爱过瑞秋的。站在这校园里、这操场上、这林荫下,他知道,他是爱过瑞秋的,他和瑞秋的故事,曾经真实地发生,那些记忆与情节,历历在目,恍然如新,不容他否认。怎能尽忘那些甜蜜的往事呢?他的初吻、他的初恋、他的初夜,统统属于瑞秋——人生每一个新的开始,都属于瑞秋。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几乎是为了瑞秋而活的,以瑞秋的快乐为快乐,以瑞秋的目标为目标。他怎能忘记瑞秋?

  最初,他是因为无颜的盲目而选择瑞秋的善良;如今,他也同样是因为无颜的痴情而放弃了瑞秋的精明。也许,瑞秋才是最无辜的牺牲品,不是无颜成全了他与瑞秋,相反,倒是瑞秋成全了他与无颜。

  而在瑞秋与无颜之间,他是惟一的罪人。

  因为不论他选择哪一个,都注定会辜负另一个;而他选择了又放弃,后悔了再重选择,出尔反尔,拿得起、放不下,他,误了他们三个人。

  令正深深忏悔,无限迷茫。也许他并不是第一个同时爱过两个女人的男人,但是,他却真的为自己飘忽不定的心意而痛苦了。他第一次想,也许爱情,从来都没有对与错,只要不是从一而终,便注定要伤及无辜,后悔莫及。

  他忽然很想,很想问无颜一个问题:“你,后悔爱过我吗?”

  无颜一路上楼,来到自己旧时的宿舍,门是上锁的,她取出旧时的钥匙试了试,居然应手而开。原来两年过去,宿舍仍未换锁。

  这使她觉得格外亲切,真实地意识到这的确是她的宿舍,她曾经是这里的主人,不仅以前是,现在也还是。有什么比拥有一间屋子的钥匙更能证明对这屋子的拥属感的呢?

  屋子不大,七平米的空间里,两套架子依墙而立,对面相望,便已占据了二分之一的位置,分上下铺,最初她和瑞秋来报名的时候,因为来得早,本来都要了下铺。可是后来的两位同学,一个是北京来的,性格很爽快,什么都不计较;但是另一个来自辽宁,是高度近视,不戴眼镜的时候一双眼睛也就和无颜差不多水平,坚持要下铺。瑞秋只得把自己的让了出去,搬到无颜的上铺。

  记得当时瑞秋还自嘲地打趣:“我在家里的时候和弟弟上下铺,都是我睡下铺,现在住在宿舍里,还是有上下铺,不过也该轮到我睡上铺了,这也是步步高升嘛。”她睡在无颜的上铺,午夜梦回或是辗转难眠时,会溜到下铺挤进无颜的被窝里聊天,有时会一直聊到天亮上晨课。

  无颜在自己旧时的上坐下,如今这里住的大概是个追星族,边墙壁上贴了明星照。无颜没“看”过电视,通通不认识,但想来必是当红小生,头发不是红就是黄,十分时髦。她抚摸着栏杆,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不呆呆地出神。

  从小到大,她的朋友甚少,只得瑞秋一个闺中至。住到宿舍里来以后,突然多出几个亲密室友,谈资丰富,十分开心。周末在家里她巴巴地求着吴做了各式糕点糖果,星期一拿到学校,放在寝室窗台上,不用通知,半天内就被室友报销掉。

  四女生朝夕相处,渐渐磨合出一份像朋友又像姐妹的感情。每晚熄灯后到入睡前的半小时,是姐妹们每夜一话的“神侃时间”而大学女生最主要的话题,当然是爱情。

  北京女生旗帜鲜明,观点进:“爱情观首先是一种价值观,从来都不盲目,都是有前提,有条件,是比较的结果。没有代价的爱情是不存在的。”

  “眼镜”不同意,很书生腔地辩解:“王宝钏抛绣球抛出个薛平贵,当时薛平贵可是一穷二白,王宝钏还不是寒窑苦守十八年?哪里计较过什么条件,什么代价?”

  “那是薛玉贵长得帅。要是他不单穷而且丑,又老又瞎,王宝钏也会对他一见钟情吗?”

  说到个“瞎”字,大家忽然意识到忌讳,不冷场片刻。无颜不愿意让别人因为自己而处处顾忌,便装做不在意的样子笑着说:“别停啊,我还等着你们的辩论赛有个胜负分晓呢。现在是一比一平,瑞秋你支持谁?”

  瑞秋笑:“我要向首都人民靠拢——爱情,当然是选择的结果。有选择,就有对比;有思考、有理智,也就会有些计算得失、优胜劣汰。”

  北京女生大笑道:“二比一!”

  “慢着,无颜还没投票呢!”眼镜催促“你赞成谁?”

  无颜苦笑道:“我喜欢的人,我看不见他的样子,比较什么?当然撞到谁便是谁。没有选择,没有思考,只是那一天那一处,我遇上的人是他,就是他了。”

  “他?他是谁呀?”北京女生怪叫起来,四女生嘻嘻哈哈闹成一团。那些谈笑声如今想起还十分清晰,恍如昨,萦绕耳边。记得当时瑞秋忽然沉默下来,半晌没有做声。也许,那时候瑞秋已经猜到自己所说的“他”就是令正。

  倘若瑞秋现在从瑞士回来,看到自己睁开了双眼,并且和令正相爱,她会怎么样呢?瑞秋是陪外公钟自明一道出国的,不知外公会不会告诉她自己已死的真相?如果是那样,她见到令正,一问之下,自己必会穿帮,倒是一件难事。

  想到令正,无颜不由得站起来,走到窗边去推窗遥望,却见裴令已经买了篮球回来,正对着球网一次次地抛掷,但是他的兴致却好像并不高。令正低头拍球的时候,无颜感地觉得,他仿佛有着很重的心事,大太阳底下,他腾起跳跃的身影中竟有种说不出来的孤单萧索,近乎苍凉。

  她爱他,真地爱他,可是,她还能爱他多久呢?总有一天,她会烟消云散,到那时,她对他的爱,又有何意义?

  喝一盏孟婆汤,忘记他去重生;或是不喝孟婆汤以记住他,相聚十数后化为云烟,终究有何不同呢?徒然多余一份伤心。

  等到大限来临那天,令正,可也会像今天的自己一样,不住地踏着旧脚印徘徊追思?到那时,丢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失魂落魄,可是自己所愿?

  一段恋爱,有两个主角,自己纵然无怨无悔、情愿用魂飞魄散来换一段真情,可是令正呢?自己难道可以对他的伤心断肠置之度外吗?他和瑞秋恋爱的时候,可曾像现在这样不安过?

  无颜倚在窗棂上,第一次质疑起自己的借还魂之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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