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拉卡尼丘
和自己开了一个玩笑,虽然说什么为了破掉自己的男处之⾝,可是如果真有美女放在陈锋面前,陈锋估计转⾝就跑。
他只不过暂时给自己找了一个可以在这个世界活下去的理由,有一个起码的动力。
僵尸出没的地图,陈锋不用猜测也知道,这里就是萝格营地外面的鲜血荒地,无数人死在这里,无数的怪物也死在这里,成就了今曰这片泥土都是暗红⾊的荒地。
陈锋一开始还没注意到,这片大地上除了阵阵的腐臭,赫然还夹杂着淡淡的腥血味,那种陈旧,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年的腥血味。
门外的骷髅忽然走动了几步,一脑袋撞在了墙壁上,然后脑袋抵着墙壁移动到了门外,一下子消失在了陈锋的眼前。
陈锋吓了一跳,立刻跟了出去,陈锋给骷髅下达了看门的命令,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能撞在斜侧面的墙壁上。
外面来了一个敌人,陈锋一看到它们鲜红的⾝体,想也不想就立刻跟在了骷髅的边上,那是几只浑⾝鲜红,一手举着火把一只手拿着弯刀,嘴里还碎碎念一般喊着“拉卡尼丘”的怪物。
它们有一个响亮的名字:沉沦魔。
这群是家伙是鲜血荒地上最常见,最难缠,也是最恶心的怪物,它们天生胆小,但是却人多势众,一旦遇到敌人就会蜂拥而上。
陈锋细看了一下,发现只有3只沉沦魔,顿时送了一口气。
虽然沉沦魔是鲜血荒地上最难缠的怪物,但是却也是最简单的怪物,因为它们的⾝体根本没办法挡住骷髅一次攻击。
果然,骷髅手中的骨刀如同切菜一样,一下子就把沉沦魔的⾝体给切成了两半,剩下的两只如同是约好了一样,转⾝就跑走了。
“哼,胆小鬼!”陈锋不屑的看了它们一眼,这就是为什么说沉沦魔虽然是最难缠,但是也是最简单的怪物,因为他们蜂拥上来以后,只要有一个队友死亡,其他的就会全部被吓跑。
果不其然,虽然这里是现实世界,可是沉沦魔的个性和游戏里几乎没有两样,两只沉沦魔一下子就跑了开来,骷髅迈着大步立刻追上了一只,又是狠狠的一刀。
“不好!”忽然,陈锋的眼前一阵红光闪过,只见另外一只逃跑的沉沦魔,赫然发现了陈锋,趁着骷髅去追逐它同伙的时候,拿着晃亮的弯刀朝着陈锋直接冲了过去。
陈锋二话不说朝着骷髅就跑了过去,瞬间也命令骷髅快点跑回来。
说时迟那时快,陈锋还没迈开几步,那沉沦魔已经冲到陈锋的⾝边了,不愧是鲜血荒地上速度最快的恶魔。
手里的弯刀毫不客气的朝着陈锋砍了下去,陈锋心中一阵哀鸣,自己没有一点的防御,血量也仅仅10点,不知道这一下下来会有多疼。
“嘭!”骤然间,陈锋的耳边听到了一声紧绷的线条松开的声音,眼前的沉沦魔的胸前赫然多了一只利箭,小巧的沉沦魔一下子跌到在了地上,手里的火把被地上的小水坑一下子浇灭了。
陈锋立刻朝着利箭来的方向看去,这时候骷髅才跑到陈锋的边上,陈锋怈愤一样的命令骷髅在沉沦魔的尸体上踩了几脚。
远处是三个⾝影,陈锋看不清楚,不过其中一个手里缓缓放下的弓箭陈锋还是看见了,正要大声的喊话,那几个人一下子就走了。
“人类!”陈锋一个激灵,那可是人啊,人啊,不用想也知道他们是萝格营地的人啊。
陈锋急忙追了上去,可是追了半天也没有追到,仅仅5点体力的陈锋根本没办法刺冲几秒,没一会儿就得变成“竞走”了。
跟丢了!
“妈的!”陈锋朝天怒吼了一声,眼看着人类就这样消失在了自己的面前,陈锋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说一句“谢谢”而是要让他们带自己去萝格营地啊。
无奈的陈锋只能再次漫步在一望无际的荒野中,不知道为什么他越来越觉得这个荒野在不断的扩大,不然怎么一只怪物和一个人类都没有看见呢?
房子已经回不去了,现在的陈锋也不知道自己跑到了什么地方,四周几乎都是一个样子,同样的泥泞草地,同样的昏暗天空。
“哎,跟丢了!”陈锋无奈的一庇股坐在一块滑光的石头上,好不容易有人影,居然就这么消失了,估计对方以为自己是一个新出道的菜鸟,顺手射一箭救命而已,根本就懒得理会自己。
骷髅站在陈锋的⾝边,不断的朝着四周看去,那空洞的眼神仿佛有一道很严肃的目光,对四周没有丝毫的放松警惕。
雨已经停了,不过就算是雨停了,陈锋的⾝上也早就已经湿透了,把服衣拧⼲后,陈锋双手环抱着自己,试图给自己加点温度,然后超那群人消失的方向继续前进。
虽然不知道是不是走偏了,但是起码还是有一点盼头,守株待兔不如主动出击,再说如果运气好爆出一张什么城镇传送卷轴,陈锋就不必寻找,可以直接回城了。
记得游戏里,翻箱子和石头之类的最会卷轴了,陈锋开始蚂蚁搬家一样,沿路遇到的任何石头都要去踹上一脚。
运气也显然不错,刚才的三只沉沦魔什么都没有带给陈锋,可是陈锋运气好,还真的被找到了几块石头,翻出了几瓶药剂,
轻微治疗药剂:恢复45点血量与10秒之內。
虽然写着45点,但是实真的效果却各不相同,是个职业有关系,有的喝下去只能恢复30点,有的却能恢复60点。
不过根据陈锋的记忆,貌似死灵法师吃下这个药剂,就只能恢复30点,具体的陈锋也忘记了,因为陈锋已经n久没有吃这个药剂了。
小心翼翼的把轻微治疗药剂放在了背包里最显眼的地方,背包是一个1*1的空间,和游戏里的格子不一样,这里只有一个1*1*1,也就是1立方米的空间。
不过却可以堆下数以千计的药剂了,显然已经够用了。
再说了,陈锋如今只有3瓶轻微治疗药剂,另外还有10个金币,其他的东西陈锋就再也没有见过了。
“刷刷!”
忽然,在不远处的小矮丛內,一道利箭一般的亮光直接噴射了出来了,陈锋完全来不及躲避,只见一枚两三个手指头长短的直刺,狠狠地扎在了陈锋那不算挺翘的庇股上。
“啊!”陈锋惨叫了一声,他只看见自己属性栏里的血量一瞬间掉下去了一般,这么一下整整要了陈锋5点的血量。
陈锋从来都不是一个节约的人,立刻毫不犹豫的从背包最显眼最够得着的地方,拿出了一瓶药剂,二话不说卧倒,然后喝掉药剂。
血量一下子就恢复満了,虽然总量可能达不到45点,可是陈锋的血量总共就只有10点,如果再来一下,那陈锋说不定就归西了。
骷髅也动了,朝着个方向就冲了过去,不一会儿一只大硕的老鼠被骷髅从矮草丛中赶了出来。
与其说是老鼠,还不如说是豪猪之类的东西,鼠类的⾝躯,背后长着锋利的尖刺,陈锋可以肯定刚才偷袭自己的就是这个八王蛋。
硬⽑老鼠。
陈锋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家伙,如同一个炮台一样,它⾝上的尖刺都可以发射,而且攻击距离也远,攻击力也不错。
不过硬⽑老鼠就和弓箭手一样,被敌人近⾝了那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尤其是遇到骷髅,两次针刺攻击,全部都从骷髅那空荡荡的胸腔中钻了出去,庒根就没打到骷髅。
仅仅两刀,硬⽑老鼠就死在了骷髅的刀下,陈锋松了一口气,不过还是趴着,让骷髅在附近检查了一下是否还有硬⽑老鼠以后,才敢站起来。
仅仅5点的体质,给陈锋带来的仅仅10点的血量,硬⽑老鼠给陈锋两下那陈锋就死翘翘了,陈锋可是一个格外珍惜自己生命的人。
让骷髅跟在自己的⾝边,起码可以做为一个盾牌,虽然“盾牌”漏洞百出,但是起码还是有骨头可以挡呗。
骷髅的实力着实不错,1-3的攻击可以横扫鲜血荒地上所有普通的怪物,⾼达20点的血量可以让它单挑任何普通怪物都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不过一旦超过四个敌人,陈锋和骷髅转头就跑。
就这样,陈锋和骷髅在鲜血荒地整整游荡了两天,陈锋是饥寒交迫,如果不是僵尸和硬⽑老鼠不能吃,陈锋估计连它们都啃个⼲净了。
忽然,就在这个时候,一股浓郁的⾁香直接钻进了陈锋的鼻子,陈锋的肚子立刻开始接受叛军的蛊惑,开始造反。
陈锋二话不说,拖着疲劳至极的⾝体,朝着那边冲了过去,一下子爆发出来的速度连骷髅都咋舌,居然比它都快。
当陈锋来到那⾁香的来源地的时候,却震惊了。
那是一个小营地,四周摆放着一大堆的骷髅,骷髅的脑袋被单独切了下来,绑在一个木棍上,揷在一旁。
而在中间有一个小火堆,火堆上放着一口锅,浓郁的⾁香就是从锅內散发出来,可是陈锋的脸⾊却已经变得无比的苍白。
因为那锅內,炖的是人⾁,而此时,环绕在锅旁的一群红⾊⾝影,全部站了起来,口中喊着“拉卡尼丘”朝着陈锋冲了过来。
这里,赫然是一个沉沦魔的小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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