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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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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內~~思慕ㄟ人,你怎样离开阮ㄟ⾝边…让我为着你,每⽇心稀微…深深思慕你…

  低沉有磁的嗓音,虽不难察觉出有点老态,但仍不减年轻时的实力。这样的歌声加上稳健雄伟的风采,年近七十的简孚有此职业⽔准的演出,理所当然赢得満堂彩。

  “沧海桑田”卡拉OK餐厅,形式虽然老古,设备却是一流。舞台豪华,舞池宽敞,灯光美、气氛佳。立体环绕音响效果更不在话下,加上雅座舒适,各⾊料理也堪称一流“历久弥坚”便是它给人的一贯感觉。

  卡拉OK,历经兴衰荣辱,似乎已变成中老年人专属的舞台,因为现场轮番演唱的方式极需耐心等待,往往两小时还唱不到三首歌。

  在这讲求效率的快餐年代,密闭式包厢开怀⾼唱的KTV到处都是,年轻人关起门来一路嘶吼,畅快淋漓,谁还时兴现场等唱的玩意儿?

  而简以嫣之所以会突兀地出现在老人的天堂…“沧海桑田”卡拉OK餐厅,全是她一片孝心所致…陪心情不好的老爸来的。

  “简董,宝刀未老,永远的偶像喔。”老板娘锦姐礼貌周到的扶着简孚步下舞台,然后应邀一同⼊座。

  锦姐年逾五十,体形丰腴,脸部虽留有岁月痕迹,却仍风韵犹存。她的亲切和善体人意正是“沧海桑田”的最大招牌,也是它历久不衰的主要关键。

  “老啰!只差没五音不全,不然上气都不接下气了。”简孚频频摆手自谦,脸上挂着老年人独特的腼腆。

  “简董,您太客气了!”锦姐笑着说,接着往简以嫣的脸蛋瞧。“对不对?以嫣?”

  “嗯,爸爸唱歌的确很好听。”简以嫣轻柔的声音,不仅温暖了⽗亲的心,简直连冰淇淋都瞬间溶化了!

  “不过,简董,您今天好似不太开心?”锦姐看得出他愁容満面。

  “看得出来啊?”简孚已是个皱纹纵横错的老人,再那么苦笑一下,看起来更觉得悲情。“我是为了悬月玦的事烦恼。”

  “难道都还没消息吗?”锦姐关心的问道。她与简孚、任敏芬夫妇俩算是年轻时的旧识,悬月玦的事对她而言不是秘密。

  玦是环形而有缺口的⽟,形状像视力检查表上的英文字⺟,缺口很小。

  简家有三对分别为蓝⾊、橙⾊、紫⾊约十圆硬币大的⽟玦,是简家的传家宝,祖先取名为“悬月玦”

  简孚年轻时曾因事业失败、经济陷⼊困境,忍痛出售三对⽟玦中各一只,然后凭着卖出所得东山再起,成就了一番大事业,从此涤讪了简氏企业在商场中重要的地位。

  任敏芬在三胞胎八岁时过世,由于她一向笃信命理之说,过世前唯一留下的遗言只有…为了三胞胎女儿一生的幸福,她们一定要在三十岁前出嫁。

  但转眼,三胞胎已经二十七岁了,却迟迟找不到好对象,姻缘不近,简孚因此非常忧心,觉得愧对夫人。

  之后,又有祖先频频托梦,要简孚必须将卖掉的三只⽟玦找回来。因为唯有让⽟玦成双成对,三胞胎姐妹的姻缘才会成功,而且会意外找到內心所欠缺的东西。

  不过,由简孚焦虑的表情来看,事情似乎进行得不太顺利。

  “以嫥的蓝月玦是有消息了,不过,目前还没什么结果。”简孚说。

  “以嫣的橙月玦也没有眉目吗?”锦姐又问。

  简以嫣‮涩羞‬的轻摇一下头,始终保持着淡淡的笑容,不发一语。她的娇小和娴静常常让人几乎忘了她的存在。

  “没关系,慢慢来,三胞胎才二十七岁,还年轻,距离三十岁还久呢!”锦姐拍拍简孚搁在桌上的手背,然后又关爱的看着简以嫣。

  这女孩…也只有她这么逆来顺受,凡事没意见、什么都好的人,才肯陪⽗亲混在这间老人卡拉OK当中。否则现在哪个年轻女孩不是自有天地?她的小妹简以娉就怎么也不曾来过一次。

  不同于老大以嫥的娇纵泼辣,老三以娉的潇洒慧黠,夹在中间的简以嫣实在是太没个、太没脾气…

  或者,不该说她没个、没脾气,而应该说,她的个太软弱、脾气太温驯,常常稍有风吹草动,她就吓得想要找洞躲蔵起来。

  她毕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当隐形人,可以冷眼看世界,却不必担心被人窥见,也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

  寻找失落的传家宝橙月玦,是不可违抗的⽗命,不然她对寻找哈利波特的隐形斗蓬反而更有‮趣兴‬。

  “接下来是第六桌,『风采集团』封少爷特地为在坐的长辈们所演唱的怀旧歌曲…爱情恰恰!请来宾掌声鼓励、鼓励。”主持人的播报声传来,语气中明显有着对所谓封少爷的奉承。

  “封宝书这家伙几时来的?竟没先来跟我这姑姑打声招呼就开唱了…”

  锦姐正嘀咕着,就看见封宝书一副吊儿郞当的晃过来。

  “姑姑!我没有舞伴,你来陪我…咦?不用了…这个好了!”封宝书原本要邀请他的姑姑同乐,眼光一时飘向简以嫣,二话不说便将他口中的“这个”拉了走。

  简以嫣在混沌的意识下,只瞧见一位⾼大英的男子,带着诡异轻率的笑朝她而来,她还来不及看清他的面目,也来不及出声拒绝,便不明所以地被拉着走。

  “喂!宝书,不可以无礼…”锦姐喊着要阻止,封宝书却已将简以嫣拉得老远…上舞台了。

  “锦姐,没关系。”简孚拉住从座位上站起来的锦姐。

  “简董,真不好意思,我这侄子就是这样人来疯,不懂得礼貌,请见谅。”锦姐急忙道歉。

  “不介意、不介意,别道歉了。”简孚笑着。“让以嫣练练胆子也好。”

  尽管他这个做⽗亲的这么乐观,可是简以嫣并不想练胆子,她现在最想做的事是钻地洞。

  当封宝书和简以嫣在舞台上站定,所谓怀旧歌曲…“爱情恰恰”強烈的前奏已经热闹响起。

  同时,舞技发庠的欧吉桑跟欧巴桑们纷纷进⼊舞池飙起舞来,勇气和体力完全不输给年轻人。

  简以嫣站在舞台‮央中‬,硬被封宝书塞了支麦克风在手里。

  唱歌?别开玩笑了!

  她关在包厢里唱都唱得零零落落、快要命了,更何况在大庭广众之下?而且还要唱什么“怀旧歌曲”?

  不,她做不到的。

  简以嫣脑中闪过⾼中时,导师为了训练她的胆量,硬要她去参加演讲比赛的画面。当时她是一上台,连“校长、各位老师、各位同学”都来不及说就昏倒,然后被直直抬下台,往医院送的。

  现在,那种即将昏倒的感觉又来了…不知道救护车从医院来到这里需要几分钟?会不会来不及救她…

  她的两个大眼睛逐渐朦胧,手里的无线麦克风就像是会漏电一样,害她全⾝颤抖不已,手更是明显的晃个不停。而她的灵魂…正在出窍中。

  封宝书看着眼前这个活像癫痫症发作的女人,不噤呵笑出声。

  这女的是怎么一回事?见鬼也不需要抖成这样好不好?

  她一头棕⾊长发,飘飘逸逸的,没有浏海,发际露出小小的美人尖。

  她的眉⽑细细,睫⽑浓而卷,眼睛却朦胧有雾。一张脸小小的,鼻尖微翘,嘴薄而小。

  这样的五官,要说她是大美女,实在有点牵強。说她不美,她却又有番独特韵味…姑且将她归类于眉清目秀的中等美女吧!

  她粉嫰的脸挂着羞怯的表情,⾝上穿著中规中矩的素⾊洋装,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呆板。

  可以肯定的是,简以嫣不至于让封宝书惊,但她的呆样却十⾜引起封宝书的玩,他当下决定要好好吓吓她、玩玩她!

  他更加靠近她,近到可以清楚感受到她⾝子的抖动。

  而他一靠近,简以嫣更像触了超強瓦数的电一般,脸⾊惨⽩的朝他直摇手…

  封宝书调⽪的对她眨了眨眼,不但立即开唱了起来,还执起她的手随着节奏跳起舞。恰恰的多变律动,让他把简以嫣搞得天旋地转。

  然后他又很快的发现,她真不是普通的迟钝和呆板耶!他简直是在跟木头人跳舞!

  他将她僵硬的⾝子转来绕去,只见她两眼离,长发频频飞舞,表情充満了惊慌。

  她的滑稽和不知所措的模样让封宝书笑不可支,一首好好的歌也不噤唱得四分五裂。

  好不容易忍着笑意,又唱又跳完整首歌,乐声重重画下休止符后…

  简以嫣刚好直直昏倒在封宝书怀里!

  这是她和封宝书的第一次接触,除了不协调的肢体语言,彼此没开口谈过一句话。

  无言的结局…就让那回忆淡淡的随风去…

  ***--***--***--***

  “沧海桑田”的惨痛经验,是个不堪回首的记忆。

  简以嫣发誓,再也不去那种地方了,那种“是非之地”适合人老、心不老和喜炫耀歌声的、如老爸那种上了年纪的人。

  还有,像封宝书那种顽童!

  卡拉OK?一点也不OK!

  她轻轻叹了口气,将一团已拆开的新⽑线重新卷成球状。夏天,已不再是适合打⽑线的季节。

  “⽑手⽑脚”⽑线行随着季节转换,招牌应该改成“珠头珠脑”串珠行了吧?

  她呵呵地笑了笑,只有在手工艺的天地里,她才能如此开心。

  望着琳琅満目的⽑线、亮片、缎带、晶钻珠饰、布料等等,她心里的空虚一下就被填得満満的。

  幸亏⽗亲为她开了这家规模比别人大上四五倍不止、装潢也极其阔绰的手工艺品店,让她可以当个不必在意盈亏的老板娘。

  在这个⾊彩缤纷、充満温馨的世界里,她如鱼得⽔。

  不过,简孚是个奇怪的⽗亲,他不将继承家业寄望在三胞胎姐妹⾝上,反而是寄望她们未来的夫婿。所以他从不⼲涉姐妹三人的所作所为,从小到大完全让她们自由发挥。

  也因此,大姐简以嫥成了整天游手好闲、东晃西晃的⾎拼女郞。而她,成天守在手工艺品行打⽑线、串珠、拼布,过着娴淑又贤慧的闲人生活。

  至于小妹简以娉,就比较有出息。她聪明伶俐,是姐妹三人中唯一愿意为简氏企业贡献心力的一个,成年以来便是爸爸最得力的助手。

  “简‮姐小‬,谢谢喔。”

  店里来了两位客人,选焙完所需的材料,便往门市后面的一间编织室走去。

  编织室是简以嫣提供给客人可以边做工艺边聊天的场所,终年冷暖气开放,饮料跟零嘴也免费供应,所以成了许多家庭主妇的最爱。

  “简‮姐小‬,冰箱里有可乐和果汁,我们自己拿了喔!”主妇们扯着嗓子说。

  “好,不要客气,请用…”简以嫣回答完,接着电话声响了,她顺手接起。

  “喂,『⽑手⽑脚』,您好。”

  “⽑手⽑脚?!谁对你⽑手⽑脚?告诉我,我替你出气!”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充満侠义之气。

  简以嫣不知对方在胡言语什么。“先生,不好意思,我这里是『⽑手⽑脚』⽑线行,请问您要找哪位?”

  “什么⽑手⽑脚⽑线行?算了,不管。我要找简以嫣!”男人的口气变得有点不耐烦。

  “我就是简以嫣…请问…您是…哪位?”陌生人找她,而且是个相当没礼貌的男人,简以嫣感觉很不安,说话开始吃螺丝。

  “封宝书。”

  “封宝书!”她心一惊,脑部快速充⾎。这名字本是她的梦魇!

  老实说,他五官长什么样子她不太有印象,当时在又唱又跳的过程中,她只隐约记得他脸上过分琊气的笑容,让人心慌意,难以招架。

  从小她就非常害怕被人抓着一直看、一直看的感觉。而封宝书给她的就是那种感觉。

  所以,与其说她怕他那个人,不如说她是怕他的表情,尤其是他那不安分、极富‮略侵‬的眼神。

  如今他打电话来…有何贵事呢?

  从⾼中演讲比赛那次后,她十几年来没再昏倒过,却在“沧海桑田”因为他的顽⽪逗弄又破功昏了一次。她已将他视为不祥之物!

  “简以嫣?简以嫣?”封宝书不知道她惊恐的喊了他一声名字之后,沉寂将近三分钟是为了什么?

  不会又昏倒了吧?

  “你…你找我有什么事?”她讷然问道,心脏都菗紧了。店內強力放送的冷气,让她就像只穿著单⾐在冰天雪地之中,完全僵直,动弹不得。

  “你听好了,我要跟你约会。”封宝书神秘兮兮的,语气刻意庒低,似在诉说着什么了不起的秘密。

  “约会?”从小到大都没人这么对她说过,简以嫣不是受宠若惊,反而惊骇万分,不知如何反应。

  “嗯,怎么样?”他用一种近似催眠的语调,不安好心的企图惑她。

  “我…不…”简以嫣平常说话就畏畏缩缩,一紧张就更说不出话。

  “啊!我正要过隧道,收讯不好…”封宝书的电话忽然没预警的断了线。

  她楞楞的挂上电话,以为他下一通电话随后会再响起。可是奇怪,一下午过去了,甚至一整晚也过了,他都没再打来过。

  不知他过的是哪一条隧道?直通海底还是地狱去了?

  八成是直通地狱!他那种人应该不太有资格上天堂,若让他上了天堂,不用三天,只怕天堂也成了地狱。

  她当然不是在等待他的电话,她只是不解封宝书这家伙到底在⼲嘛?或者应该是说,他要⼲嘛?

  唉,封宝书…惹人疑虑的家伙,他大概嫌⽇子过得太无聊,耍着她玩的吧!

  ***--***--***--***

  过了几天,封宝书的电话终于又响起,就在简以嫣很放心地,以为他不会再打电话来的时候。

  “⽑手⽑脚。您好。”

  “简以嫣,上次我说要跟你约会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他这次不再对“⽑手⽑脚”有意见,直接切⼊主题。

  “啊?封宝书?”又是封宝书!简以嫣心头一菗,觉得不妙。

  “『啊』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明⽩…你的意思。”虽然只是听电话,但简以嫣的表情和语气都显得怯生生的。

  “怎么我听你的口气,好像不是不明⽩,而是不愿意的样子?”封宝书不満意她那种不热衷的响应。

  “我从来…没约会过,而且你又是陌生人…我觉得我不该跟你约会,免得出事…”

  约会这种事,对简以嫣而言不是小事情,她不可能轻易答应的。而且对象又是他,就算她向天借胆也不可能!

  “你的意思是说我是坏人,会害你出事?”她的说法实在惹恼了他。

  “不是的…”

  “我看你就是!简以嫣,你很没礼貌,你知道吗?”封宝书没有心理准备会遭到拒绝,不噤有点恼怒。

  简以嫣响应他的是一阵沉默。

  唉,世界上没礼貌的人多的是,封宝书你也名列其中,何必五十步笑百步?骂我没礼貌,也显现不出你彬彬有礼啊!

  “怎么没声音?不说话就更没礼貌喔!”封宝书火了。

  简以嫣听得出来他火了,可是她能怎么办?她本不知道如何应付他!

  “道个歉,我就不计较了,快点道个歉!”封宝书命令着。

  “对…对不起。”简以嫣自认弱势,不想多惹事端。

  “没诚意!”封宝书大声斥了一声,吓得简以嫣手上的话筒差点掉地上。

  “我很诚心的…”

  “感觉不出来!这样,晚上如果你来『宝窟』,我就会相信你的诚意。”

  封宝书在话尾留了一串地址,没说明“宝窟”是什么质的场所,也不管她记不记得牢,说完就挂电话。

  简以嫣只觉莫名其妙,无事家中坐,⿇烦天上来。她⼲嘛没事去什么“宝窟”表示她的诚意?

  她愈想愈不对劲。都怪自己胆小,反应又迟钝,明明没做错事却还傻不隆咚的乖乖道歉。

  “简‮姐小‬,我珠子穿到这里就怪怪的,你帮我看看哪里穿错了,好不好?”一位太太拿着半成品的串珠发饰来询问她。

  简以嫣暂时收起不安的情绪回到工作上,这些奇怪的事只能等她有时间再仔细想想。

  ***--***--***--***

  “⽑手⽑脚”傍晚就打烊了,简以嫣立即驱车,前往公司找妹妹以娉要意见。

  “该不该去呢?以娉你说,我到底该不该去?”

  “先搞清楚你是要专程去表示莫名其妙的诚意,还是想跟他约会,再决定要不要去。”简以娉觉得她二姐实在是傻得没葯救了。

  “我不知道耶。”简以嫣眨着无辜的眼睛。“我看不要去算了。”

  简以娉笑了出来。“你害怕封宝书,对不对?”

  “当然!他很可怕,你都不知道…”简以嫣谈他⾊变。

  “可怜的以嫣,当初在『沧海桑田』,他到底把你搞成什么样子?你在昏倒之前,是什么情形?”简以娉怜爱的看着二姐,温柔地抚抚她的后脑勺。

  “就吓得魂不附体的情形。”糗态百出的回忆总是令人沮丧万分,简以嫣好希望人脑可以跟计算机一样,将不想要的东西删除、往垃圾筒一丢,就可以来去无痕,什么也没了。

  “以嫣,如果是我,我是不会跟封宝书约会的。至于要什么表示诚意,那就更免谈了。上次你昏倒,在医院时我就听锦姐说封宝书花名在外,是标准的大顽童,常有许多‮狂疯‬的行为,他的⽗⺟也很头痛…连做他姑姑的人都这么说了,你凭什么相信封宝书会是个好人?”只要有上当的嫌疑,简以娉都觉得该回避。

  姐姐以嫥就是个例子,她当初就是轻易相信了陌生人,结果中了仇家引君⼊瓮之计,直到现在还被谈屹“‮留拘‬”在山上,迟迟不得归来。

  “你这么说…也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你跟封宝书不,还是保持距离、以策‮全安‬。”

  “我知道了。”简以嫣也自认惹不起封宝书那刁钻的顽童。

  所以,她决定不再理会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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