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向临界出发
天阶班选秀大会结束后,照例的要休假一个月。
对于纳兰哲、⽔云梨和熊少,⽇子快的像飞一样。
熊少不愧有个野生动物的名字,恢复起来极快,才五天不到,就健步如飞了。
这时候,消息从战国学院传来,⽔云学院同战国学院的十场流比赛,以一比九大输,而唯一的一场胜利,是叶决拿下的。
“耶!”
⽔云梨开心地大叫着,因为明天就要和纳兰哲,熊少一起,向临界出发。
他们将在那儿与叶决汇合,然后在猫叔开的酒楼里呆半个月,好好玩一把再回来。
跟着这个消息回来的,还有另一个消息,时隔多年,猫叔终于弄到了焰蜗牛。
“太好了!”
⽔云梨动得难以自抑,这时候,⽔云梨和熊少,已经知道纳兰哲拥有七彩武魂的事情。
“小哲,等去了临界,我和猫爷爷调配好凝魂丸,你一定会聚集七彩武魂,恢复到以前最厉害的时候,并且一定会变得更厉害的。”
“那就好,赶紧讨好哥吧,哥将来可是要成为武帝的男人!”纳兰哲开心地开个玩笑。
“切,你还武帝,那我还是幻皇呢。”⽔云梨不屑地斗着嘴。
熊少也加⼊进来“好吧,那我是兽王。”
兽王是驯兽师的端顶,比魔兽师之上的幻兽师还要厉害许多,与幻皇武帝是同等逆天的存在。
…
从⽔云间到临界,快的话需要十天。
⽔云竹给他们三人雇了一架豪华马车,所以大概八天就能过去。
虽然他们三个年龄不大,但⾝为⽔云帝国顶级的精英,全安问题还是不需要考虑的,再加上,熊少还带着魔兽种的大熊,全安就更不用考虑了。
不过⽔云竹还是再三叮嘱,叫他们路上小心,早点回来。
就这样,三个人踏上了去往临界的长途。
…
最终到达临界,还是用了十天的时间。
原因是⽔云梨在百花城时,耽误了两天逛街。
到底是⽔云盟的大姐小,才两天时间,⽔云梨就把出来时带的零花钱全部花光了,买了许多⾐服和新奇玩意儿。
要不是纳兰哲和熊少把她強行拖走,恐怕连将来女儿的⾐服也准备好了。
临界终于到了。
…
临界其实并不是一座城,而是位于幽灵岛和⽔云帝国的界处的一小片区域,地势极为显要,要想进⼊⽔云帝国,临界是唯一的出⼊口。
其它通往⽔云帝国的路,要么是宽阔的河流,要么是⾼⾼的壁垒,而且都守卫森严,就算化作鸟人,也飞不进去,乃真正意义上的揷翅难飞。
再加上临界位置特殊,⽔云帝国和幽灵岛,都不好揷手来管,因此,临界不可避免地繁华起来,与旁边的几座小城形成了一片富饶的区域,一切的享受,这里应有尽有,一切的罪恶,当然也不可或缺。
…
到了临界,三人直奔九楼居,猫叔是那里的大老板。
三年前,猫叔离开云盟,来到了临界,他不再想做魂药生意,就开了这家酒楼,猫叔和风九楼一样都爱酒,就拿风九楼的名号来作为酒楼的招牌。
九楼居一共两层,一楼是酒馆,二楼是客栈。
虽然一别三年,但猫叔的模样仍未改变,一个⼲净和气的清瘦老头,留一撮很有仙气的山羊胡子。
不知道的人,绝对猜不出,这个温文尔雅的小老头就是⽔云间最负盛名的魂药大师。
…
一看见猫叔,⽔云梨就亲热地扑上去,讨好地拿出在⽔云间特地买的⻩酒,而且是在猫叔最喜的百年老店长生源买的。
“还是梨丫头最乖了!哈哈!”猫叔开心地把⽔云梨抱起来。
“哟,重了不少啊,快抱不动了。”
⽔云梨也极为开心,不过更让她开心的是,能吃到猫叔亲手做的脆⽪雪鸭。
猫叔除了擅长调配魂药,烧菜也是一把好手,尤其是脆⽪雪鸭,烧得是外焦里嫰,让人口⽔长流。
猫叔把⽔云梨放下来,看着纳兰哲和熊少说:“叶子大概也快到了,估计不是明天,就是后天。”
“猫爷爷,这是东西,你先收起来。”纳兰哲边说边把一个重重包裹的包袱递了上去。
猫叔心领神会,知道里面是贵重的雪国冰珍珠和⻩金兽角,小心翼翼地接了过来,冲纳兰哲点点头说:“你们先随便吃点儿,至于好吃的,猫爷爷晚上再给你们做,尤其是你爱吃的四喜丸子。”
纳兰哲知道猫叔嘴里的‘四喜丸子’,其实就是凝魂丸,不噤开心地点点头。
终于要吃到凝魂丸了!
这一等,可就是八年啊!
纳兰哲虽然有七彩武魂的绝顶天赋,可是却一直无法聚集,派不上用场。他现在虽然有斗武者的实力,但那全部都是用汗⽔换来的。
⽇⽇夜夜,夜夜⽇⽇,纳兰哲都不懈地努力着,榨⼲浑⾝最后一丝力气,只为了变得強大,好保护⾝边的人。
尤其是大姐离去以后,纳兰哲更像是发疯一样,冒天下之大不韪,偷偷学习幻术,要知道这可不是学得好学不好的问题,而是万一学坏了,很有可能被反噬,至于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纳兰哲不愿去想,他只想变得更強。
七彩武魂,到底有多強悍呢?
纳兰哲怀着満腔的期望,拭目以待。
…
这时候,酒馆里的人还不算多,三个人也累了,一边无聊地坐着聊天,一边等着猫叔上菜。
九楼居并不大,可是布置极为雅致,没有繁琐的饰品,更多的是一些盆栽和花草,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去了卖花的地方。
如果说九楼居有什么特别的,那就是大厅正中的那幅由雪国的⽔晶包裹起来的画像,画里面是一个⾚⾜的红⾐少女在回眸浅笑,那笑容绝美,举世无双。
是大姐!
纳兰哲看得呆住,无限往事又涌了上来。
这时候,他忽然看见⾝后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有一把用布重重包裹起来的短刀,看起来很是眼。
“啊!”
纳兰哲的⽑发瞬间竖立,眼睛睁大,⾎凝结!
“是它,不会错的,就是它!”
“紫龙⾎刀!”
纳兰哲认出了那把短刀,正是当年黑市拍卖会上,被无腿神秘人买走的紫龙⾎刀,同时是大姐⽔云羞被暗杀时,在场的无腿神秘人握着的那一把。
他之所以这么确定,是因为紫龙⾎刀造型极为奇特,看起来像匕首,但却要比匕首长一些,有点儿像一把短刀。
紫龙⾎刀的材质极为特殊,反映在纳兰哲的幻瞳里,明显与金银铜铁不同,而且,此刻纳兰哲还能通过幻瞳看到紫龙⾎刀的刀背上,盘着一条张牙舞爪的巨龙,其雕刻工艺鬼斧神工,但最特别的是,紫龙⾎刀的刀刃是钝的,恐怕连苹果都削不动。
谁会想有这样一把短刀呢?
答案是所有人!
因为紫龙⾎刀位列十大神兵之一,它不需要有刀刃,因为它有幻刃!
所谓幻刃,是指紫龙⾎刀所特有的无形锋芒,可以隔空伤人,斩人于无形。
因为紫龙⾎刀太过显眼,所以当初⽔云羞被暗杀时,纳兰哲虽然惊慌,但还是记住了这把短刀。
后来他就紫龙⾎刀追查了好久,可惜一无所获,没有人知道紫龙⾎刀在谁的手上。
但现在,它就这么突如其来的出现在眼前!
纳兰哲不敢回头,利用幻瞳,死死地盯着紫龙⾎刀。他把视线上移,只见那张桌子上只有一个人。
看到那个人,纳兰哲的⾎瞬间沸腾,几乎要噴涌而出,费了好大的力气,纳兰哲才控制住自己不回头。
“没错,就是他!”
——无腿神秘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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