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千里之行
沈珍珠带着小弦,程元振等人一路从长安城急急地策马出发了,马不停蹄地赶往关中地区,希望能够在陆浩瞻到达潼关的时候追上他们。程元振出生在关中一带,对这里的地形也算是比较熟悉的,所以抄了小路去追赶,虽然路途有些不平稳,但是却缩小了一小半的路程。
连着两夜,沈珍珠都只休息了三个小时,便催促着小弦和程元振上路,想起成昭与陆浩瞻之间将会展开一场生死较量,她的心里就一阵惶惶不安。这个时候,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想看到陆浩瞻出事情的。而听铁柱说起,成昭的天蚕剑法已经练到了十七式,威力定然是十分的惊人。陆浩瞻虽然有点武功傍⾝,可是在成昭面前那根本就是班门弄斧。
又是一天过去了,夜间的树林有些湿冷。程元振⾝子实在是太乏了,沈珍珠便让他先去休息了,自己靠在大树下,却是怎么也睡不着。
这边,小弦已经牵了马在一处草坡上,喂追风驹吃了些马粮草,将包袱在马背上驮好,背了弓箭,进到林子深处,射了一只野鸡回来,又在沈珍珠的旁边生起了一团篝火,供她取暖。一边将野鸡拔了⽑,去了溪水边洗⼲净,烘烤了来吃,阵阵鸡香漂浮在空气之中。
“姐,这块鸡腿给你,我已经弄⼲净了,不是很烫,刚刚好,你试试看!”小弦从鸡⾝上撕了鸡腿下来,关切地递给了沈珍珠。沈珍珠看着那油乎乎的东西,心里觉得有些反胃,摇了头摇道:“不吃了,小弦,你自己吃吧,连着赶了两天的路,你是长⾝体的时候!要多吃一点!姐我现在没有胃口。吃不下!”
“吃不下也要吃啊。”小弦青涩的俊脸微微一沉,目光有些黯淡“我知道你担心他,可是你也要顾着肚子里的孩子。这样个赶路法,我,我实在是很担心姐你会支撑不下去!”
“我哪有那么娇弱。”沈珍珠笑了笑,吁了口气。“现在孩子还没有成型了,我会有分寸的。而且这油腻腻的东西我实在是吃不下,昑容帮我买了酸梅地,我刚好带上了,吃这个就不错了!”一边说着。沈珍珠又轻轻地摸了摸肚子,从衣袋里掏出了一包东西,却是昑容买的那些酸梅。
“那,那我现在去找一下,看看有没有野果什么的。姐,你等着!”小弦哦了一声,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说着便要起⾝去打野果。
“哎,小弦,不要了,我真的不饿。你坐下来,把野味吃了吧,留一点给元振就行了,你不要管我的。姐姐真的没事的!”沈珍珠跟着站起⾝,拽住了小弦地衣角。摇了头摇,拉着他在一旁坐了下来。
“姐,你变了很多!”小弦有些懵然地看着沈珍珠,讷讷地道。“是吗?我,我什么地方变了?”沈珍珠心神一恍。轻轻地笑了笑,这小正太难道看出了什么端倪?
“你比以前勇敢果断。更坚強了!”小弦一字一句地道“我还记得,姐你很怕黑夜的,一到了晚上你就不敢出门了,上茅房也要欣语和我在外面陪着。可是现在你看看,赶了两天多的夜路,而且我们都是在林子里过夜,你却一点也不怕!”
,以前的沈珍珠是这个德性,这么娇气胆小,真是的。
“人是会长大地啊,就像小弦你一样,以前还是个小庇孩,现在都是个小大人了!我不怕,是因为我有你在⾝边,因为我知道弟弟你一定会保护我的!”沈珍珠嫣然一笑,一边靠在了小弦的肩头,安心地闭着眼睛。
“姐,在你心里,我和他哪个重要?”小弦细细地啃了一口鸡腿,目光清冷地看向了茫茫的苍穹之上,语气里带着一丝淡淡的哀愁。
“傻孩子,⼲吗要这么问。你和他是不同地,一个是亲情,一个是爱情,不能做比较的。我只能说,你和他,在我的心里都是一样地重要!”沈珍珠哂笑了一下,这小正太问的都是什么问题啊,爱情不等同于亲情。
“要是有一天小弦也像今天这样陷入了危险之地,姐你也会像现在这样来拼命地救我吗?”小弦哦了一声,青涩的面庞上闪过一丝満足。
“当然会了!你是我的弟弟,我自然会拼了命来救你的。不过,我不希望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只想小弦你平平安安,快乐的生活!”沈珍珠不假思索地脫口而出,这话却是出自真心的。虽然占据着沈珍珠地⾝体,可是这半多年来和小弦的相处,他们之间已经建立了一份深厚的姐弟情意。
“我明白了,姐!你靠着我,好好休息一下吧,我来守夜,清早我们还要赶路!”沈惊弦略略地点了点头,眸子里闪耀着激动澎湃的神采。他一直很害怕沈珍珠嫁给了陆浩瞻之后,就不要他这个弟弟了,可是现在听她这么一说,他的心却是安宁了不少。而在以后地峥嵘岁月里,沈珍珠亦如今曰所说,为了小弦的生命,连自己地幸福都差点赔上了。
潼关,历史上兵家的必争之地。潼关以水得名。《水经注》载:“河在关內南流潼激关山,因谓之潼关。”潼浪汹汹,故取潼关关名,又称冲关。这里南有秦岭屏障,北有⻩河天堑,东有年头原踞⾼临下,中有噤沟、原望沟、満洛川等横断东西的天然防线,势成“关门扼九州,飞鸟不能逾”
⾼⾼的原野上,一袭黑⾊风衫的少年遗世立独,目光清冷地看着脚下那壑沟纵横的歧路,嘴角边扬起一丝酷冷的微笑。幽幽的冷风拂面,吹起他额前的刘海,更显得几分倨傲不驯。这里是潼关经往关中地区的必经之路,选择这黑石渡动手,是最好不过的了。
那一年成家的刀光剑影,血流成河依然在他的脑海里回荡,家人一个个在他面前惨死,一个个地离他而去,从此以后,他的生命也将只背负仇恨,不再有其他。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潜心武学,为的就是报仇雪恨。而现在,这个愿望马上就要实现了。
“少主,原来你来了这里!”周一山沿着歧路走上原野,却是把他累了个半死,本来⾝材就不怎么样,还要翻山越岭的,真是要了他的老命。
“李豫他们到了哪里?”成昭目光幽冷,双手抱胸,淡淡地问道。
“已经到了青山葬附近了,估计傍晚的时候就能到黑石渡了。”周一山吁了口气,回答道,面上闪过一丝犹疑。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还有什么要说的?”成昭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寂灭的寒光,蹙了蹙眉道。
“这个…派去打探的兄弟说,那个李豫我们是认识的!”周一山叹了口气,目光显得有些哀怨起来。“我们认识?”成昭有些惑然地看着周一山,不解起来。
“原来李豫就是长乐帮的二当家陆浩瞻,陆浩瞻就是当今的楚王!”周一山说出了这个让人震撼心惊的消息,无奈地摇了头摇。
成昭的⾝子侧侧地战栗了一下,清冷的目光里有了更多的情绪。是他,陆浩瞻,李豫就是他。呵,怪不得了,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就觉得这个人来历不凡,可是派人调查了他的背景却是没有什么不妥的,没有想到堂堂的皇长孙竟然会是江湖帮派里的二当家。自己心心念念要报仇,原来仇人早在自己的⾝边了。
“早该有所警觉的,我们一直就怀疑他的⾝份,没有想到他会是这样的来头。哼,也好,始终都该有个了断了。”成昭在短暂的失神后很快地恢复了以往的酷冷。
“少主,这,你真的决定要杀他么?陆浩瞻是我们的朋友啊!他和沈姐小…”周一山面⾊很是不忍,犹豫不决起来,没有等他把话说下去,成昭已经耝暴地吼断了他:“我从来就没有什么朋友,我的生命里只有仇人,其他的都是不相⼲的。当年李亨追杀我们全家,他有没有想过为我们成家留一条后路,他赶尽杀绝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要为他的子孙积一点德。什么都不要说,我不管陆浩瞻过去和我有什么关系,总之这一刻,他就是我要杀的人,就是我成家満门的仇人。他既然是李亨的儿子,那么他就该为他父亲当年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父债子还,早晚有一天,我也会取了狗皇帝和李亨的人头。哼!”说完这些,成昭已经冰冷地转⾝过去,⾝子一纵,手中的天蚕剑一舞,強大的剑气冲击着茫茫的原野,刚刚长起来的绿草簌簌地飘飞了満天。
那一袭清冷孤寂的黑⾊,已经落寞地消失在原野的尽头。周一山叹了口气,摇了头摇,他没有告诉少主另外一个消息,陆浩瞻已经娶了沈姑娘当王妃了。他怕这个沉重的打击会让他狂疯,他想报仇这么多年了,那么就成全他吧,毕竟,一份血海深仇摆在自己的面前,如今机会在前,又有谁能够轻易地放弃了。看来,只有对不住沈姑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