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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一章 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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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爵夫人转了一周,看了看这个自己可能要待上几天的房间,房间大约有九步那么长,九步那么宽,地面与墙面都是石砖,顶面是白色的石灰涂层,有不算狭窄的、棉布与皮的品、箱子还有椅子与书桌,书桌上有蜡烛。负责押送她的骑士带着火把进来,男爵夫人上前,从熊熊燃烧的火把上轻轻出一燃烧的正旺盛的细枝,火焰距离她的头发和面孔只有几寸之遥,为青白的皮肤带来色彩与温热“没有窗户。”男爵夫人说:“是怕我逃走吗?”

  骑士修没有回答,他等待了一会,看到那细枝快要烧到一半了男爵夫人似乎也没有把它点燃的意思,就略略一倾火把,点燃了蜡烛,阴暗的房间顿时变得光亮起来了——这个动作看起来简单轻易,事实上做起来才知道它需要何等精细的掌控力——修在转过身来的时候必须承认自己吃了一惊,因为就在这个短暂的瞬间,男爵夫人已经从距离他还有两三步的地方直接移动到了他的背后,几乎是脯紧贴着膛,呼吸清晰可辩,修都能看到这位妖眼睛中那个小小的自己。

  作为一个骑士,这是非常不应该的,尤其是修。

  “别为此感到懊恼。”男爵夫人从容不迫地说,而那支燃烧着的细枝几乎已经快要迫近她的手指,这让骑士的视线几乎无法离开她的手,那是一双不同于平民女糙,也不同于女佣兵的坚硬的手,它看上去是那样的精美,除了蔷薇的染甲水外,指甲上还描绘着富丽的花纹,据说这是从精灵那里学习来的,但也有人说它应该首先风行在南方诸国的宫殿里,诺曼的奢靡风气方才兴起,修只在梅的指甲上看到过一两次犹如飞卷叶片的花纹,但它们甚至还不如男爵夫人的一半复杂:“如果我没有一点本事,”男爵夫人说:“我就不可能站在这里和你说话了。”

  修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香味,火焰已经燃烧到捏着细枝的手指,但男爵夫人仍然没有放开它,浸染在指甲上的香料在热量下被催发,骑士看了一眼他的囚犯,甚至没有将火把调换到左手——他只是在间轻轻一拍,他的短剑应声而出,钢铁的武器带着细微但清晰的血腥气旋转了半周后被骑士握住,男爵夫人只感到一冷,她手指上的火焰就掉落在了地上,骑士修的靴子踏住了它,它很快就熄灭了——就像是夜莺的主人特意制造出来的暧昧气氛。

  “好好休息吧,”修说,他用一种完全可以称得上温和的口吻说:“王女殿下明天可能还会召见您的。”

  男爵夫人挑起一边的眉毛:“殿下?只是殿下,那么我们的领主大人呢?”她傲慢地将手放在一侧肩膀上,提醒这个骑士他所效忠的对象方才就像是一个疯子那样伤害到了自己,而一个女士,至少现在还不是他们敌人的女士,本该受到最基本的尊重。哦,看看她捕捉到了什么——之前因为修的温和反而感到失望(他的情绪最终还是没有被男爵夫人扰)的女愉快地卷起嘴,对于伯德温与王女李奥娜的事情,作为“夜莺”的首领她当然不可能一无所知,但就今天她看到和猜测到的,这对恋人似乎也并不像是人们以为的那样甜美默契,毫无隙可钻。

  “这并不是我能知道的事情。”修说,同时感到一阵轻微的悲伤,他不再是距离伯德温最近的那个人了,随着时间的流逝,新王与黛安的争斗与倾轧,越来越多的人们聚集到了王女李奥娜的麾下,骑士们,尤其是年轻的骑士们近似于盲目地…崇拜着伯德温,对于他们来说,伯德温就是书卷与游诗人的歌唱中的英雄离开了羊皮纸和笛子来到了他们的面前——卑微的出身,荣耀的功绩,卓越的武技,他覆盖在身上的尊贵身份与爵位不是因为血脉,而完全是出自于本人的强大与忠贞——又获得了一个美丽(虽然有点非主)公主的爱慕,为此甚至不惜抛下姓氏与王位,还有什么人可以与伯德温享有同等的荣耀呢?大概也只有王女李奥娜了吧、

  而且伯德温似乎也更愿意与这些年轻人相处,他并没有直白地疏远和冷待修,但修,还有那些曾经听从了王女命令,囚伯德温的骑士是能够察觉到其中区别的,就像是修那样,他们沉默不语,每晚夜深人静的时候,任凭细针戳刺自己的内心——他们本以为自己的忠诚永远不会动摇和改变,但在这些年轻人如同烈一般明亮耀眼,毫无瑕疵的热忱映衬下,他们的犹疑与悖逆简直就像是积雪融化后留下的灰黑色污渍。

  但要说懊悔吗?不,修想,如果再来一次,他还是会如此选择——正因为他忠诚于伯德温唐克雷,雷霆堡的主人,他们的兄长和父亲,所以才不能让他堕落到罪恶的深渊中去。

  他准备向李奥娜殿下回报的时候,却在王女的房间——那件用于议事的房间外看到同伴正在轻轻摇着头,示意他不要进去,然后修就听到了隐约的怒吼还有尖叫,他在心中长长地叹息了一声,这不是王女李奥娜与伯德温第一次发生争执——若是修还在雷霆堡,也许他会无限地偏向于伯德温,但他已经在外亡了那么多年,与伯德温不同,在那条漫长而艰难的亡之路上,他们必须不择手段,玩诡计才能让最多的人存活下来,所以今天的修,要更偏向于王女。

  在雷霆堡,除了人类就是兽人,让伯德温为之苦恼的或许只有赋税与每年一次的述职,但外界不同,在平凡的人们身上。你很难能够找到善良与恶的分界线,他们都是灰的,不是黑色,也不是白色,更多人只是混混沌沌地活着,也许他们并不是个恶人,但他们轻信、愚昧、偏执——正直的心与光明的行为就如同洁白的幼兽,但我们都知道,白色的幼兽在荒野之上,是最容易夭折的。更不用说,他们是士兵,是骑士,是异乡人,甚至是敌人。

  他们不得不学会说谎、利用以及退让,在付出血和生命的代价之后。

  而王女李奥娜殿下,即便在雷霆堡,修也曾经听闻,老王在明白自己不可能再得到一个男的继承人后,就将他那个近似于被放逐的女儿接了回来,在那几年里,李奥娜是被当做一个男继承人养育和教导的,而修一点也不觉得,老王只会让李奥娜看到那些可以被写在羊皮纸上或是被人们传诵的事情,王女的行事与手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只有伯德温唐克雷没有变,他固执地拒绝改变,他背负着堕落的罪名,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他苛求着自己——他希望自己所做的一切,无论是什么,都能成为令得天平重新恢复平衡的砝码。而修…已经隐约感觉到了些许不妥,修不是泰尔的追随者,但他也会向这位公平者,戒律者的保护者,公正与正义之神祈祷,或是聆听牧师的宣讲,他不觉得泰尔是一个会被荣耀、力量与祭献打动的神祗——如今,修只能期望伯德温为王女李奥娜以及高地诺曼的忠诚可以让他得到泰尔的宽恕。

  碰地一声重响让修一下子就从自己的思考中跳了出来,伯德温猛地推开门大步冲了出来,快到站立在门边的骑士都来不及向他行礼,而从敞开的门扉中,可以看到王女李奥娜出了疲惫而又无奈的神情,她无法说服伯德温,但她也不能迁就伯德温——一些人在伯德温的眼中,就像是腐烂的地那样肮脏与恶,但如果这些卑劣之徒能够帮助到他们。李奥娜是说,他们之中的一部分完全可以视作一个特殊的商人,而在王女看来,能够用金币或是其他一些不是那么重要的东西换取他们如今最为急需的援助,并没有什么不好,她不是要和他们成为朋友,姻亲或是盟友,他们是否良善纯洁与王女无关,也与伯德温或是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无关。

  但伯德温始终坚持着不与任何一个恶之人为伍,之前的葛兰已经让他颇有微词,而今天,男爵夫人更是成为了斩断最后一丝线的利刃。

  李奥娜知道他为什么会如此憎恨男爵夫人,伯德温的子潘妮可以说是死于男爵夫人的“夜莺”之手,是男爵夫人一手调/教出来的“夜莺”惑了她,让她怀上了并非伯德温的孩子,还导着她去杀死自己的丈夫,毫无疑问的,潘妮是一把钥匙,是它打开了阴谋之门,并且将藏在其中的悲哀、绝望与痛苦一起释放了出来。如果一定要追究底,在李奥娜的父亲,老王的事情上男爵夫人也不是那么无辜,不说潘妮,李奥娜藏在项链挂坠中的东西也是一只“夜莺”从公主的近身侍女那里探听到的。

  但就算李奥娜知道这一点,她也必须接受男爵夫人,经过新王与黛安之后,高地诺曼已经陷入到王女所不想看见的混乱之中,现今雷霆堡与王都已告沦陷,可以想象,无法阻止起有效抵抗的诺曼全境被兽人蚕食鲸只是时间问题,要最快寻找和聚集起那些仍然愿意为高地诺曼战斗的爵爷和骑士——李奥娜不是不能,但相比起“银指”与“恶刺”男爵夫人的“夜莺”要更为可靠,不管怎么说,盗贼工会的首领可不会离开自己的巢,安安静静地待在王女安排的小房间里随时听候命令。

  而伯德温坚持要求绞死男爵夫人,至少要驱逐她,这导致了又一场悲哀的争吵,李奥娜愿意原谅伯德温,但她不会改变自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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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您致敬,殿下。”男爵夫人恭敬地屈下膝盖,将自己的双手放在冰冷的石地上。

  “站起来吧,”李奥娜说:“坐在那张椅子上,在很多事情上,我需要你的答案。”

  “这是我的荣幸,殿下。”男爵夫人微笑着说,看来在男女之间的战役中,王女还是站在了一个胜利者的位置上,虽然从她乌黑的眼眶与时不时按着额角的动作来看,也可以说是两败俱伤,但能够让伯德温不舒服她就很高兴了,她不喜欢伯德温,真的,这个男人在诺曼的贵人口中就是个小丑,而他毫无察觉,他是个强大的战士。却像一只被放在石臼里,忙得团团转的的鼹鼠那样不愿意抬起头来看一看可能就在下一刻落下的巨石。

  “我的姑姑…还有狄伦怎么样了?”

  “死了,他们的头颅被并排挂在王都的城门前,尸身被兽人们视作美味佳肴而分食。”男爵夫人平平地说:“但也许您会愿意…为他们营造一个墓。”她说,解下挂在上的小银匣子,向着自己打开,然后转过来将它朝向李奥娜,李奥娜看到匣子里装着一枚牙齿,还有一缕红发。

  “牙齿是黛安王太后的,头发是狄伦陛下的。”虽然时间很短,但他的确坐在了黑铁王座上,拿着蓝宝石与坚石的权杖过——为了到这些男爵夫人可是动用了相当难得的棋子,要知道那时候就连“夜莺”都瘫痪了,就连男爵夫人自己也要依靠自身的手段逃出王都,但看李奥娜的神情,她的付出完全值得。

  “我也许应该对你说声感谢。”李奥娜说:“兽人的情况呢?具体的和我说说,我们之前听到了一些隐约的消息,但不完全——我们…这是一件让人难以相信的事情。”

  雷霆堡已经矗立了一千年,而王都只有更久。

  “先是一些怪物,像是永远也无法吃,有獠牙利爪,和坚实如同牛革的皮肤…之后是兽人…他们有了一个王,叫做格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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