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狼趾
被流放者已经很久没有睡过这么好的一觉了,他们在还未成为罗萨达的侍奉者之前大多都是贵族的次子或幺子,或是富商的儿子,成为牧师后,罗萨达也并不怎么噤止⾝体上的享受,他们习惯的是温热的藌水、白面包、加了盐和香料的烤或煮的⾁,饱満甘甜的水果,⼲净的细棉布床单,鹅绒枕头而不是掺杂着泥土草叶的溪水,浑⾝长⽑的小老鼠(在克瑞玛尔来到之前他们仅能捉到这些),带着尖刺的酸涩浆果,泥沼般的洞⽳和无所不在,努力钻进任何一个孔洞里的各种虫子。
被克瑞玛尔的火焰烤过的新居所非常⼲燥,虫子都被烧死了,墙壁与地面都带着温度,除了有点硬,简直就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了。
可惜的是这个美梦并不那么长久,它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噩梦,一个湿漉漉,凉冰冰的噩梦。
亚戴尔打了个寒颤,从梦中醒了过来,他贴着地面的那侧脸颊冷得都有点发硬了,过大的服衣也已经湿透了,散发着泥土的臭味,洞⽳里一片漆黑,他摸索着爬起来,找到那块堵塞洞口的石头,把它推开,微弱的蓝⾊的天光照亮了洞⽳,他和他们的居住地。
他和他的同伴目瞪口呆地看着像是被几十架沉重的铁犁反复耕作过的地面,被強行刨出的纵横交错的沟渠覆盖了这儿,而沟渠的另一端连接着被掘开的小溪,不知为何涨升起来的溪水沿着沟渠四处滥泛,灌进低于地面的洞⽳,所有的人都从被毁掉的住所里爬了出来,⾝上満是污水,神情⿇木而烦躁。
预留着的炭火也被熄灭了,只剩下被烧的发黑裂开的石头。
亚戴尔的老师从松散的泥土里捡起一个小而弯曲的东西,他用手掌擦⼲净它,它是灰黑⾊的,混杂在泥土里根本无法用眼睛找到,他是踩上了它才发现的,断口是灰白⾊的,带着细茬,可以说是非常新鲜。
“是野猪吗?”曾经是个胖子的罪人说,他是个爵士的儿子,他还未成为罗萨达的牧师之前曾他多次代替他忙于征战的父亲与兄长巡查过田庄,他就看见过被野猪躏蹂过的甜菜地和番薯地,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我们应该有点武器,”他咕哝道,一边弯下腰,想要钻回自己的洞⽳里去,他的洞⽳里还蔵着一块被绑在树枝上的石头,看上去像个尖头锤。
一个大巨的黑影就在这个时候猛地跳到了他的脊背上,他扑倒在泥水里,牙齿撞上了一颗石头,疼痛让他眼前发黑,他听到有人叫喊,声嘶力竭的那种,比他们挨上一记烙印时还要响亮,太可笑了,他只是摔倒了——他这么认为,直到四颗尖锐的牙齿刺入他的脖子。
他歪着头,他嗅到了血的气味,他的鼻子和嘴淹没在了他的血里,他看见模糊与颤抖的影子,明亮的光点,很浅的那种⻩⾊或者橙⾊,比两只更多,他想要点算清楚,但他的血正从撕裂的动脉中流走。
他停止了思考。
这是一个小型狼群,成年狼只有三只,其中一只是⺟狼,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没有了一只眼睛的公狼没被族群驱逐的原因,他们的首领是一只⾝体健壮的灰狼,整个⾝长,连上尾巴要超过七尺,有一百一十磅的重量,它第一个跳到了毫无防备的人类⾝上,咬断了他的喉咙;它的伴侣,一只⽑⾊要比其他狼更深些的⺟狼扑向了另一个⾼大的人类,而那只⾝有残疾的公狼则从黑⾊的草丛中静悄悄地移动到了选定的牺牲品的⾝后,那同样是个比较年轻的人类,当他被巨狼撞倒时抬起手来挡住了自己的脖子,以为这样能够逃过一劫,但这只即将步入老年,经验丰富的公狼根本没有去攻击他的脖子,它的牙齿急切地刺入人类柔软的部腹,轻甩头颅,割裂肤皮与脂肪,将它长长的吻部埋入最美味的肠子与肝脏里。
五只与成年狼几乎差不多大小的幼狼纠缠住了剩下的人,它们还没有太多的狩猎经验,但对于如何将惊慌失措的猎物逼回包围圈它们还是很有心得的。
它们只进攻那些想要逃走和想要反击的人。
那个坚持自己无罪的曾经的牧师终于找到机会钻回了自己的洞⽳,但他根本没有时间和机会将石头挪过来堵住洞口,⺟狼敏捷地抛下对手,钻了进去,随之便是恐怖的嘶号与翻滚扭打的声音。
其他的人被狼群汇拢到一起,他们都很虚弱,年幼或是年老,虽然他们还有几根木杖和木棒,木杖属于主任牧师,他离开它就没法儿走路,但至少还能站稳,木棒是那些想要捉兔子的牧师们在入进树林捡拾菇蘑浆果时弄来的树枝,连树皮都没能剥掉,还有一个天然的石头钵盂,它就是一块石头,中间微微凹陷,收起它的人原本是想用它来捣碎什么的,他把它捧在手里,十根指头用力到发白,就像是捧着自己的命。
自离开洞⽳时,他们完全是出自于谨慎与爱惜才把它们带了出来,毕竟想要弄到这些东西他们都耗费了不少力气,现在这些旁人不屑一顾的杂物成了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
四条腿的杀手并不着急,它们之所以一开始就袭击这个猎物群中较为強壮的一些就是因为这个,与它们寻常的狩猎方式不同,它们并不打算放过哪一个。
半兽人狼趾舒舒服服地躺在不远处的草丛里,溪水从他⾝边不足咫尺的地方流过,斑点蚊、蠓虫和蜱虫成团地在他的肤皮上钻来钻去,但那些累积了数十年之久今后还会继续堆积下去的灰泥就像一套坚实的盔甲那样阻挡着它们的进攻,它们试着寻找他的嘴、耳朵和鼻孔,但狼趾的嘴唇和耳朵都被厚实耝黑的⽑发遮盖着,鼻孔是唯一的脆弱之处,所以狼趾会时不时地噴气,強韧的气流会把鼻子里的污垢和虫子一起冲走,然后深深地昅气,将清冷的空气和浓重的腥血味儿昅进自己的鼻腔。
他竖起耳朵倾听着那些悲惨的叫喊与可怕的咀嚼声,他的雇主异常欣赏他的计划,给了近一半的定金(不太符合规矩),但要求他弄来一个大族群,就是那种有着四五十只狼的群落,狼趾表面上表示同意內心却相当的不以为然,就连人类的雇佣兵也会在薪酬过低时主动索取更多的回报,狼也一样,你呼唤它们,让它们从暴风绝壁的那一边跑到这一边来,就得保证给它们足够的⾁,而这里只有几个人,又很瘦,狼趾并不想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金币去満足狼群的大胃口,所以最终他找到了一个小狼群,可能是分群后的新狼群,又因为意外的事故或者灾祸只剩下了三头成年狼和五只幼狼。
狼趾的⺟亲是兽人的人类女奴,而他的父亲是部落的祭司,他本可以借着这个⾝份在同样卑微和低贱的半兽人中获得一个比较好的位置,但值得惋惜的是,他的部落被另一个部落侵呑了,他的父亲和他所有的孩子被选中作为献祭的祭品,如果他不是还有个漂亮又愿意舍命帮着自己孩子逃走的⺟亲,他也已经死了。
他逃出来,⾝无寸缕,只有一个流动着人类和兽人血脉的強健⾝体,他的头颅更靠近兽人,以至于他没办法混入城市与聚居地,他只好栖⾝于那些人类鲜少踏足的荒僻地方,利用他父亲传给他的能力生存,他能与狼群、熊和豹子交谈,设法骗取它们的力量与恐怖的名声,兔子、野猪、鹿,还有一些蠢到想要走捷径或是好奇心过于旺盛的冒险者是他最为青睐的猎物。他也喜欢人类的酒、女人和其他享乐方式,所以偶尔会袭击村庄,不久后他引起了公会的注意,他们找到了他,在宣誓效忠公会与死亡的两选一命题中他自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
在公会里狼趾过得很不错,至少他自己感觉是这样,虽然他的地位只比奴隶与仆役们⾼一点——因为他实在是太怯懦了,他从不出现在受害人的面前,即便他要比普通人类⾼出近一半,宽出近一倍,爪子锋利的就像是刀子他也不愿意,他只让他的工具们,也就是那些凶禽猛兽去完成公会交给他的任务。
但也有很多主顾喜欢他的行事方式,因为这样谋杀看起来就像是一起意外的事故。
就像这一次。
他的雇主提醒过他,这些人可能会得到精灵们的看顾,狼趾因此观察了他们以及周围很久——除了一只可疑的姬鴞之外他什么都没发现,但今天来了一个法师,他施法为狼趾的猎物烘烤了洞⽳并给了他们食物和药品,狼趾担心他还会给他们带来武器,甚至卷轴。
被火焰加固的洞⽳确实有点棘手,但狼趾毕竟还有着一半是人类,他让狼群刨开小溪,造出沟渠,让水流入洞⽳,果不其然,那些缺乏警惕心的人类自己从牢靠的保护所里爬了出来。
接下来,他只需要等待。
***
作者的话:这是20曰的哈。
感谢诸位大人的打赏!
如此佳文怎么能不支持呢,打赏奉上!米斯拉兔斯基打赏九鱼588起点币这本书写的太好了,犒劳一下希望后续更精彩!
有钱难买金镶玉,打赏只给有才人!bnss打赏九鱼100起点币这本书太棒了!犒劳一下,希望后续更加精彩!
看您写的小说真的是一种很悦愉的享受!书友100218203719022打赏九鱼100起点币这本书写的太好了,犒劳一下希望后续更精彩!
有钱难买金镶玉,打赏只给有才人!言箭笔刀打赏九鱼588起点币致安妮——安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