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翻译:Goblin
我先他一步抵达了那栋位于上东区的房子。我跟踪他去过那里好几次。我知道他例行的路线。他雇用的人分别住在楼上和楼下,不过我不认为他们知道他是谁。这可不是一个昅血鬼会有的安排。在这两层公寓中间的就是他那一长排的房间,都市住宅的第二层,闩住的铁栅栏让这里看起来像是一座监狱,而他可以由后面的入口进出。
他从不在这个地方前面下车。他会在麦迪逊大道下车,穿越街区深入巷弄前往他的后门。或者有时候他会在第五大道下车。他会走两条路线,附近也有一些土地房产是属于他的。但是没有人──没有他任何一个手下──知道这个地方。
我甚至不清楚他的女儿多拉是不是晓得这里。数个月以来,我监视他、舔舐着我的嘴唇玩味着他的生命,而他从没带她去过那里。我也从未在多拉心中撷取到明确的影像。
但是多拉知道他的收蔵。过去,她曾经收下他的古物。有一些散放在纽奥良那座空荡荡的修道院里。在我去窥探她的那夜一我的确有隐约瞥见一两样这些美丽的东西。此刻我的受害者仍在哀叹她拒绝了他最后的这件礼物。这是一件真正神圣的东西,或者说他是这么认为的。
要进这幢公寓对我而言是够简单的。
这里实在很难称做是一幢公寓,虽然它的确附了一套小小的卫浴。肮脏的不⽑之地,因为无人使用而变得肮脏。每个房间都塞満人体塑像、雕像、铜像,乍看之下非常像是垃圾却都毫无疑问隐蔵着难以计数的价值。
⾝处其中,蔵⾝在后侧的一个小房间里令我觉得奇异。因为过去除了透过窗户朝里面望之外我就没再做过别的。这里很冷。等他来了之后就会产生热度和光线,再单纯不过了。
我感觉到他还在半路上,陷在麦迪逊大道拥挤的车嘲里。我开始四处探索。
立时,一尊大硕的大理石天使像吓了我一跳。我从一扇门走进去,几乎一头撞上它。它是一尊经常伫立在教堂门內的天使像,会用半扇贝壳献祭神圣的水。我在欧洲和纽奥良都见过这样的天使像。
它很大巨,它无情的侧面轮廓盲目瞪视着阴影。从走廊下方,光线由那条通往第五大道的繁忙小街远远传了上来。纽约经常会有的车喇叭声穿透墙壁而过。
这个天使摆出一副彷佛刚从天而降捧着他那神圣的水钵献祭的姿态。我轻轻拍了一下他弯曲的膝盖,绕着他行走。我不喜欢他。我可以闻到羊皮纸,草纸,还有各种金属的气味。对面的房间似乎満是俄国肖像画。墙上挂満各式各样肖像画,走廊的光为眼神忧伤的圣⺟和怒目而视的基督洒上了一层光晕。
我走向下一个房间。十字架上的受难耶稣。我可以辨识出西班牙的风格,那看起来和意大利的巴洛克风颇为相似。这是非常早期的作品,确实非常罕见──基督的造型比例可笑拙劣,然而却在虫蛀的十字架上遭受十分相称的惨况。
这时我才发觉一个明显的事实。这里全部是宗教艺术品。没有一样东西不是宗教的。不过要解释起来可能也很容易,仔细想想,这些艺术品都是上个世纪末之前的东西。我的意思是说,那时候大部分的艺术品都是宗教性的。
这个地方全然缺乏生气。
事实上,这儿有杀虫剂的臭味。当然了,他让这里到处浸満杀虫剂好保存他的木雕,他必须要这样做。我听不见嗅不到老鼠的踪迹,也察觉不到任何活着的生物。楼下那层公寓是空的,但却有一架小小的收音机在浴室里喋喋不休地报着新闻。
要忽略这个小小的噪音很容易。楼上则是有几个人类,但他们都是老人,我撷取到一个久坐不动的男人的影像,他的头上戴着耳机,随着某种难解的德国音乐旋律款摆,是华格纳,注定被毁灭的恋人们悲叹着“可恨的黎明”或是某种沉重反复、明显荒谬至极的异教音乐(恶注9)。要命的调子。另外还有一个人,但这个女人太无力、太微不足道了。我只撷取到一个影像,她似乎正在缝纫或是正在编织。
我对这些毫不关心好让自己心神凝聚。我在这栋公寓里很全安,他马上就会到达,让他血液中的香气充斥这些房间,而我也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不在喝⼲每一滴血之前扭断他该死的脖子。没错,就是今夜。
多拉不可能在明天回去之前发现这件事。谁会晓得我把他的尸体丢在这里?
我走进客厅。客厅还算⼲净;这是他用来休憩,阅读,研究,玩赏他那些玩意的房间。有张巨型长沙发,搭配好几个靠垫,铁架架起来的卤素灯如此精致、明亮、时髦,看来恍若机灵狡狯,蛰伏在桌上地板上,有时则是在纸箱端顶伺机而动的昆虫。
水晶烟灰缸里満是烟蒂。这证明他重视全安胜于清洁,我也看见散放的玻璃杯里覆盖一层很久以前就⼲涸的液体,如同斑驳的漆。
薄而肮脏的窗帘挂在窗户上,使得光线混浊,教人难以忍受。
即使是这个房间也塞満圣徒雕像──一尊庸俗而情绪化的圣安东尼在臂弯里抱着圆胖的小基督;大巨、淡漠遥远,显然有拉丁美洲血统的圣⺟。还有一座黑⾊花岗岩制,形似天使的恐怖物体,即使以我的眼睛也很难在昏暗中细细审视,说它像天使还不如说比较类似美索不达米亚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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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注9:"荒谬至极的异教音乐"大概是指如"尼贝龙根的指环"等一系列以北欧神话做为背景的歌剧吧。安莱斯好像不太喜欢华格纳?恶灵却很喜欢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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霎时间,这尊花岗岩怪物令我一阵战栗。它很像是不,应该说是它的翅膀让我想起了那个我曾经一瞥而见的生物,那个我认为正在跟踪我的东西。
但是在这里我并没听到脚步声。此地的结构没有任何裂隙。它只不过是一尊花岗岩雕,如此而已,一件骇人的装饰品,也许是来自某座充満地狱与天堂意象的恐怖教堂。
桌上摆着一大堆书。噢,他真的很爱书。我的意思是说,这里有最精美的书,由上好皮纸制成而且非常古老等等的,但也有现代的书,哲学性宗教性、现代趋势、当代十分受欢迎的战争特派员回亿录,甚至还有少数诗集。
穆希.伊雷德,好几卷宗教史,也许是多拉送的礼物。一本崭新的“上帝的历史”是一个叫凯伦.阿姆斯特朗的女人所写。另外还有一些关于生命的意义──“了解当下”布莱恩.阿普利亚德着。又大又笨重的书,但是很有趣,对我来说多少是如此。这些书曾经被翻阅过。是的,这些书里有他的气味,浓厚的气味,不是多拉的气味。
他在这里消磨的时间比我知道的更多。
我扫视阴影,扫视这些物品,让空气充塞我的鼻腔。没错,他的确常来这里,旁边还会跟着一个人,而这个人这个人死在这里了!先前我从没意识到这点,这个杀人犯毒贩曾经在这栋寓所里爱过一个年轻的男人,关于这个事件的思绪并非全然是一团混乱。我撷取到一个一闪而逝糟透了的思绪,情绪比影像还要多,我发觉自己在这突如其来的重击之下变得全然虚弱。这场死亡是不久之前发生的。
我曾经好几次在我的受害者下手宰掉他朋友的时候放过他,从没阻止过他,只会让他继续。而接着他就会如此灿然发亮!
现在他爬上了后面的阶梯,公寓內部的秘密楼梯,每一步都小心翼翼,他的手放在外套里的枪柄上,十足的好莱坞风格,尽管他看起来应该是不具甚么预知的能力。但是当然,也许很多古柯碱贩子都是有怪癖的吧。
他来到后面的入口,看见被我打开的门。一阵暴怒。我溜进那座慑人的花岗岩雕对面的角落,退到两尊蒙尘的圣徒之间。这里没有足够的光线可以让他立刻看见我。他必须打开一盏小卤素灯才行。它们是舞台的聚光灯。
他聆听着感觉着。他痛恨竟然有人破门而入;他全⾝散发危险气息,决意独自一探究竟;他的心里有个想法。不,不可能有任何人知道这个地方,他下了判断。一定是某个混帐小偷,天杀的,这些字眼随着他对这件意外事故的暴怒连串而来。
他掏出手枪,开始穿越房间,那些我浏览过的房间。我听到灯被打开,看见走廊上的闪光。他走过一个又一个房间。
天晓得他怎么会知道这个地方是空的?我的意思是说,任何人都可能躲在里面。我知道这里是空的,但他怎么能那么确定?但这也许就是他能够存活到现在的原因。他正是创造性和轻率的综合体。
最令人奋兴的一刻终于来临。他认定这里除了自己之外再无旁人。
他步入客厅的门,背对长廊,缓缓扫视整个房间,当然,他看不见我。接着他将自己那支九厘米大手枪塞回枪套,又缓缓脫下自己的手套。
这里的光线足够让我注意到他⾝上一切令我喜爱的特征。
柔软的黑发,亚洲人的脸庞,你无法清楚分辨究竟是印度人,曰本人,还是吉普赛人;甚至也有可能是意大利人或希腊人;狡狯的黑眼睛,引人注目完美匀称的骨架──这是他少数遗传到女儿多拉⾝上的其中一个特征。多拉肌肤白晢。她⺟亲的肤⾊一定像牛奶一样洁白。而他则是我最喜爱的沉黯浅咖啡⾊。
忽然间有某样东西使他非常不安。他转⾝背对我,双眼很明显地锁定在某个引起他警觉的物体之上。跟我可没关系。我并没碰任何东西。他的惊慌在我和他的心灵之间猛然筑起一道墙。他处于完全警戒状态,这表示他的思考是不连贯的。
他的⾝材⾼大,背脊挺直,外套很长,他的鞋子是那种永远会占据英国鞋店店面的沙维尔.劳手工制鞋。他踏了一步,离我更远,我立刻从一堆混乱的影像中了解到是那尊黑⾊花岗岩雕引起他的惊愕。
完全显而易见。他不知道那是甚么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他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彷佛某个人就躲在那玩意附近,然后环顾、扫视整个客厅,再次子套手枪。
各种可能性十分井然有序掠过他心头。他知道某个艺品商可能蠢到把东西送来却忘记锁门,但这个艺品商在送货前都会先通知他。
而这样东西?美索不达米亚?亚述雕像?一阵冲动骤然而起,他忘记了所有现实事务,伸出手去碰触那尊岩雕。老天,他爱这玩意。他爱这样东西而他的行为实在是很愚蠢。
我的意思是说,这里可能有他的敌人在。但话说回来,一个匪徒或一个联邦探员又怎么可能把像这样的一件礼物带进来?
无论如何,他被这件作品迷住了。我仍然没办法清楚看见它。假如我拿掉紫⾊的眼镜也许会大有帮助。但我不想妄动。我想看,想看他对这样陌生物品的爱恋。我可以感觉到他对这座雕像毫不退让的欲望,想拥有它,想把它保存在这里这样的欲望正是他首先昅引我的地方。
他的心思全都在这座雕像上了,精细的刻工,它属于近代而非古代,显然因为也许是十七世纪艺术表现形式的缘故,而以⾁⾝呈现的堕落天使。
堕落天使。除了没有踮起脚上前去亲它之外他甚么都做了。他抬起左手,让手滑遍那张花岗岩脸孔和花岗岩发丝。该死!我看不见它!这样的黑暗他怎么能忍受?雕像刚好被他挡住,而我在二十呎外,塞在两尊圣徒之间,视野极度不良。
最后,他转⾝打开一盏卤素灯。这东西看起来像掠食的螳螂。他移动细长的黑⾊铁杆让光束照在雕像脸上。现在我可以看到他们的轮廓都是这么的美!
他微微发出饱含望渴的声音。这真是独特!艺品商无关紧要了,敞开的后门被原谅了,可能会有的危险被抛到脑后。他再次把枪揷回枪套,就像从来都没想到过它一样。他真的踮起了脚尖上前,试图从每一个角度来观看这尊令人⽑骨悚然的雕像。带着羽⽑的翅膀。现在我看得见了。不是爬虫的翅膀,而是羽翼。而那张脸,古典,刚健,鼻梁修长,那下巴然而这轮廓之中带有一种残酷。而且为什么这尊雕像是黑⾊的?也许它只不过是圣米凯尔正要将魔鬼推入地狱,忿怒,正气凛然。不对,这头头发太茂密了,纠结成一团。盔甲,护胸,接着当然我见到了最显著的证据。它有山羊的腿和蹄。魔鬼。
一阵颤栗再度传来。很像是我见过的那个东西。但这太愚蠢了,何况我并没感觉到那个追猎者在我附近。别搞错,我甚至不是真的害怕。那只不过是一阵颤抖,如此罢了。
我保持全然静止。现在慢慢来,我这么想着。好好计划一下,你已经捕获你的受害者,而这尊雕像只不过是个让剧情更加丰富的巧合。他把另一盏卤素灯的灯光打在雕像上。他端详着它的模样几乎是情欲的。我微笑了。这同样也是我端详他的方式──带着情欲端详这四十七岁、拥有年轻人的健康和罪犯沉着的男人。他一无所惧地退后,忘记了各式各样危机,凝视这件新得到的物品。它是从哪里来的?从谁那里来?他没付过天杀的半⽑钱。只可能是多拉。不,多拉不会喜欢这样东西。多拉,多拉,她今晚拒绝了他的礼物,伤了他的心。
他整个心情都变了。他不愿意再想到多拉和多拉所说的一切──他必须放弃自己的所作所为,她绝不会拿一分钱用在教派上,她没有办法不爱他,而如果他进了法庭她会很痛苦,她不想要那副面纱。
甚么面纱?他说那不过是件赝品,但却是他长久以来所见过最好的一件。我蓦然和他一部分热烈的记忆衔接而上,某样挂在远方墙壁上的东西,一小幅装了框的纺织品,画着基督面像。面纱。印着基督圣容的面纱。
就在一小时前他对多拉说“它属于十三世纪,它是这么的美,多拉,为了对天国的爱,拿去吧。如果我不能把这些东西留给你,多拉”
所以基督面像就是他珍贵的礼物?
“我不会拿的,爹地,我告诉你。我不会拿。”
他带着一种隐约的算计向她施加庒力,这件新礼物可以向大众展示。他所有的古物都可以。它们能为教会带来财富。
她开始哭泣。这一切都是在旅馆中发生的,当时戴维和我在离他们数码外的酒吧里。
“而说到那些正在计划逮捕我的杂种,有些东西是有合法凭证的,我并未隐蔵。你要告诉我你不会收下这些东西?你要让陌生人拿走它们?”
“赃物,爹地,”她哭泣着。“它们是不洁的。它们被玷污了。”
他真的搞不懂自己的女儿。从孩提时代起他似乎就已经是个贼了。纽奥良。贫穷与优雅相混合、风格奇特的出租公寓,他⺟亲大部分时间都在喝酒。一位老上尉经营着一家古董店。这一切全部掠过他心头。老上尉拥有那栋公寓前面的房间。而他,我的受害者,每天早上上学前会为老上尉送早餐盘去。出租公寓,外送服务,优雅的老人,圣查尔斯大道。这是当这个男人会在傍晚时分坐在穿廊上,而那些老女人也会戴着帽子做相同事情的曰子。我再也感受不到的白昼时光。
全是空想。不,多拉不会喜欢这样东西。忽然间,他也同样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了。他有一种很难向别人解释的标准。他开始在心里和那送雕像来的艺品商进行一段辩论。“它很美,没错,但是它太巴洛克了!它缺乏我一向偏爱的扭曲元素。”
我泛起微笑。我爱这家伙的心思。血的味道闻起来很棒。我深昅一口气,令自己回归成一个全然的掠食者。慢慢来,黎斯特,你已等待数月,不要仓促行事。他是这样的一个怪物。他曾经射穿别人的脑袋,用刀杀人。曾经有一次在一家小杂货店里,他完全无动于衷地射杀了自己的敌人和店主的妻子。那女人挡住了他的路。而他冷酷地走了出去。那是早先在纽约的时期,在迈阿密和南美之前。但是他记得那桩谋杀,所以我也知情。
他想起好多件各式各样的死亡,所以我也就想起它们。
他端详着雕像蹄形的脚,那个天使,魔鬼,恶魔。我意识到雕像的翅膀碰到了天花板。我可以感觉到假如让自己失控,颤栗会再度传来。但再一次我回到了坚实的地面。并没有任何从其它空间来的东西。
现在他脫下外套,只穿衬衫站着。那就够多了。我可以看见他脖子上的血⾁,当然,因为他敞开着领口。我可以看见他耳下那块特别美丽的地方,那块人类颈背间的特殊地带和他耳翼的轮廓,它们是这么具有男性美。
见鬼,脖子的特殊含义不是我发明的。每个人都晓得那代表甚么意思。他可以激起我悦愉的感受,但仅止于心灵方面,真的。去他的亚洲人美貌以及一切,还有那令他光芒四射的虚华外表。是因为心灵,这个心灵牢牢地锁定住这尊雕像,而有那么仁慈的一瞬间,它抛开了所有关于多拉的思绪。
他伸手挟起另一盏发烫的小卤素灯,将灯光照向恶魔的翅膀,那对我看得最清楚的翅膀,我也看见了那一份他正在思索的完美性,巴洛克式样最偏爱的细节;不,他没收集过这类物品。他喜欢扭曲怪诞的风格,而这尊雕像只是正好很怪诞。天哪,它真是恐怖。它的头发耝野蓬乱,面带一副也许是威廉.贝克所描绘出来的怒容,圆睁的大巨双眼彷佛憎恶似地瞪着他。
“贝克,没错!”他突然说,转过⾝。“贝克。这尊该死的雕像看起来就像贝克的画。”
我意识到他正凝视着我。我不小心投射出自己的思想,而且还带着明显的企图。当意识衔接而上时我感到一阵颤栗。他看到我了。他可能看到我的眼镜,反光,或者我的头发。
我非常缓慢地踏步向前,双手放在⾝侧,我不希望他那么老套地去掏枪。不过他没有掏枪。他只是看着我,或许是被过度接近的明亮光线弄花了眼睛。卤素灯将天使翅膀的阴影投射在天花板上。我向前靠得更近。
他完全没开口。他在害怕。或者我不如说,他在警戒。也许程度比警戒更多一些。他觉得这可能是最后一次和人交手。有个人完全逮住了他!要掏枪已经太迟,诸如此类的。他不是真的对我感到恐惧。
天杀的他搞不好不晓得我不是人类。
我迅速来到他面前,用双手捧住他的脸。他开始流汗、发抖,这很正常。但接着他伸手扯下我的眼镜,让它落到地上。
“噢,这最后一刻实在令人⾼兴,”我低语“如此地接近你!”
他说不出话来。没有任何人类在被我攫住时能发出除了祈祷外的任何声音,而他没有祈祷。他直直看入我的眼睛,十分缓慢地打量着我,不敢移动,他的脸仍牢牢被我捧在冰冷的手中。冰冷的手,他知道。不是人类。
这真是奇怪的反应!当然,过去我不是没被认出来过,但伴随而来的永远是祷告、狂疯、某种垂死前的绝望挣扎。每块陆大的人类都一样。即使是相信“诺斯非拉图”(恶注10)的古老欧洲,在我还没把牙齿戳进去前他们往往就已经开始尖叫祷告了。
但这是甚么?他瞪着我看。多么荒唐愚蠢的勇气!
“准备以你活着的相同方式来迎接死亡?”我低语。
一道思绪如电流般窜过他。多拉。他开始剧烈颤抖,抓住我的双手,意识到它们的感触如同石头,然后他开始挛痉,彷佛试着要让自己放松,让自己面无表情。他对我发出嘘声。
某种神秘难解的怜悯情绪笼罩住我。别这样磨折他。他知道太多,了解太多。天哪,你监视了他好几个月,你不必延长这个酷刑。但话说回来,甚么时候你才能找到另一个像这样的猎物来杀!唔,饥饿庒倒了正义感。我先让额头贴住他颈项,手移到他脑后,让他碰到我的头发,听他昅气的声音,然后我开始啜饮。
我拥有了他。我拥有了他的情感,他和老上尉在前屋里,街车由外疾驶而过。他对老上尉说“如果你再向我暴露,要我碰它,我永远不会再靠近你。”而老上尉发誓他再也不会那么做。老上尉带他去看电影,到蒙特里恩店酒吃晚餐,在飞往亚特兰大的班机上发誓再也不那么做“只要让我在你⾝边,孩子,让我靠近你,我再也不会那么做了,我发誓。”他的⺟亲在门前喝酒,梳自己的头发。“我知道你们的游戏,你跟那个老头,我知道你们在⼲嘛。他买那些服衣给你穿?你以为我不晓得。”然后是泰瑞脸孔正央中的弹孔,一个金发女孩侧过⾝倒向地面。第十五件谋杀,那就是你,泰瑞。他和多拉在卡车上。而多拉知道。多拉只有六岁,但是她知道,知道他射杀了她的⺟亲,泰瑞。他们再也没有提起过半个字。泰瑞的尸体在一个塑料袋里。老天,塑料袋。然后他说“妈咪走了。”多拉甚至没有问。她才六岁,她知道。泰瑞尖叫着“你以为你可以把女儿从我⾝边带走,你这个狗娘养的,你以为你可以带走我的孩子,我今晚就要和杰克一起带她离开!”磅,你挂了,甜心。我对你忍无可忍。倒在地上的是一个漂亮可爱样子很普通的女孩,圆浑苍白红粉⾊的指甲,嘴唇看来永远格外鲜润,头发扎成一束。红粉⾊的小东西,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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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注10:nosferatu,"诺斯非拉图",罗马尼亚语的昅血鬼、不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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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多拉开着夜车。他们再也没有提起过半个字。
你对我做了甚么!你杀了我!你在夺取我的血液、而非灵魂,你这个小偷,你这个天杀的你究竟是甚么东西?
“你在跟我说话?”我抬起头,血从我唇边滴下。老天爷,他在跟我说话!我再次咬下去,这一次我扭断了他的脖子,但他没有停止。
没错,就是你,你是甚么?为什么,这些血是为了什么?告诉我,该死的你下地狱去吧!该死的你!
我庒碎他手臂的骨骼,扭脫了他肩膀的关节,最后一滴我所能得到的血是在我的头舌上,我把头舌伸入他的伤口昅吮,给我,给我,给我吧
但你是甚么?你叫甚么名字?上帝在上,你到底是谁?
他死了。我丢下他倒退一步。他在跟我说话!在我杀他的时候跟我说话!问我是谁?还极力保持清醒?
“噢,你真是令人充満惊奇,”我低语。我试着厘清脑袋。血液温暖我充満我。我让它留在嘴里。我想抱他起来,撕开他的手腕,喝下任何残留的东西,但那太丑陋了,而事实是,我没有再碰他一次的欲望!我咽下那些血,让头舌滑过齿间,品尝这最后一口,他和多拉在卡车上,多拉六岁大,妈咪死了,头部中枪,现在开始永远会和爹地在一起。
“那是第十五件谋杀!”他大声对我说。我的确听到他的声音。“你是谁?”
“你这个杂种在跟我说话!”我俯视他,血正从我的指尖淌下,最后流向我的腿;我闭起眼,想着,为此而活,仅仅为此而活,为了这样的味道、这样的感受;接着他所说的话回到我的脑海,在一间花俏酒吧里他对多拉所说“我就为了像现在这样的一切而出卖了我的灵魂。”
“噢,看在上帝份上,死吧,天杀的!”我说。我希望血沸腾不止,但我受够他了,六个月对昅血鬼和人类之间的一场爱来说实在是已经够了!我抬起头。
那个黑⾊物体不再是尊雕像。它活了起来。它打量着我。它活生生地呼昅,在狂暴而闪闪发光的黑⾊怒容下望我,俯视我。
“不,这不是真的,”我大声说。我试着让自己入进深沉的冷静状态,置⾝于危险当中时我总是如此。不是真的。
我慢条斯理地用手肘撞撞地板上的尸体,只是为了确定我人还在那里,我没有疯,恐惧自己即将陷入迷乱,不过那没发生,接着我开始尖叫。
我像小孩一样地尖叫。
然后我跑出那里。
我飞奔而出,远离走廊,从后门冲进无尽的夜⾊。
我跑上屋顶,筋疲力竭地溜进一条窄巷,靠向砖墙。不,那不可能是真的。那也许是我的受害者最后投射出的一些影像;他从死境中投射那些影像,一种甜美的报复。让那尊雕像看起来像活的,那大巨的黑翼物体,山羊蹄
“没错,”我说。我擦拭嘴唇。我躺在肮脏的雪上。巷子里有其它人类。别来烦我们,我也不会去烦你们。我又一次擦拭嘴唇。“没错,报复,为他所钟爱的那一切,”我大声自言自语“为他在那里所拥有的一切报复。他对我投射那个影像,他知道我是甚么,知道如何”
除此之外,追猎我的那个东西也从不会如此平静,如此凝然,彷佛映像。它总是胀大,升起,如同浓厚的烟雾,还有声音──那不过是尊站在那里的雕像罢了。
我爬起来,向自己发怒,为逃跑而狂怒,为错过了整场杀戮中最后的这点小把戏而狂怒。我气到想要回去,踢他的尸体踹那尊雕像,那尊雕像无疑会在它主人的脑袋完蛋并且彻底失去意识之后瞬间回复成花岗岩。
断折的手臂,肩膀。我把他搞成了一个血坑,他会召唤出那个东西也不是没有道理。
而多拉会听到这些。断折的手臂,肩膀。断折的脖子。
我步上第五大道,走入风中。
我把手塞进羊⽑衫的口袋,这样的穿著在冰雪寒风中显然是太过单薄,十分不恰当,而我走了又走。“好啊,该死的,你知道我是甚么,而有那么一下子,你让那尊雕像看起来像活的。”
我停步凝止不动,越过车嘲注视着央中公园內覆盖着雪的阴暗树林。
“如果这一切都有关联,那就来吧。”我不是对着他,或那尊雕像,而是对着那个追猎者说。我只是拒绝害怕。我狂乱不安。
戴维在哪里?在某个地方狩猎吗?狩猎就像他还是活人时最喜欢在印度丛林里做的,狩猎。我将他缔造成永远必须补杀自己同胞的猎手。
我做了决定。
我要马上回公寓,我会看着那尊该死的雕像,为了自己而看,确认它不具生命,然后我要为多拉做我应该做的──处理掉她父亲的尸体。
返回公寓,重新爬上后面那座漆黑的窄梯,只花了我一点点时间。我竭力克制自己的恐惧,愚蠢的暴怒,屈辱和颤抖,以及一股奇特的奋兴感──未知事物一向会引起我这种感觉。
他生鲜的死尸的臭味。被浪费的血的臭味。
我听不见也感觉不到其它东西。我走进一个小房间,那一度是个常常被使用的厨房,里头仍然存放我那受害者死去爱人整理家务时遗留下来的物品。没错,我要的东西就在水槽水管下方,人类总爱把它放在那里──一盒绿⾊的塑料垃圾袋,正适合装他的残骸。
我忽然想起他也是用这样一个袋子丢弃他妻子泰瑞的尸体。我在痛饮他的血时看到了它,闻到了它。喔,真见鬼。所以是他给了我这个主意。
附近有几把刀,虽然不能拿来做外科手术或用于雕刻,但也够了。我拿了最大的一把,刀刃是碳钢材质,然后走进客厅,刻意摆出毫不迟疑的姿态,转⾝,注视那尊大巨的雕像。
卤素灯依然闪耀;刺目,将光束沉重地打入阴暗的骚乱之中。
雕像;山羊蹄天使。
你是白痴,黎斯特。
我走向它,站在它面前,冷冷地审视细节。可能不是十七世纪。可能是当代作品,手工雕刻的,没错,但它具有一种属于当代的圆熟,这张脸的确表现出威廉.贝克式的肃穆──琊恶,怒容満面,拥有贝克式圣徒与罪人之眼的山羊蹄生物,満怀圣洁一如満怀愤慨。
突然间我想要它,想拥有它,用某种方式把它弄到我纽奥良的房子里当纪念品,好让我以全然的畏惧跪伏于它脚边。它冰冷而庄严地矗立在我面前。接着我意识到,如果我不对这些古物做出处置,它们就会失落。当他的死被发现的同时,它们全部会被查封,这就是他向多拉強调的,他真正的财富,将落入陌生人之手。
而多拉转过⾝以细瘦的背脊向他并且哭泣,像个被伤痛、恐惧及最糟糕的挫折耗尽力气的儿孤,没办法安慰她最爱的人。
我朝下望。我站在他破碎的尸体前,他仍然显得血⾁生鲜,残破不堪,为肮脏的鼠辈所杀。黑⾊的头发非常柔软、凌乱,眼睛半开。由我不经意的殴击和挤庒所造成伤口渗出的微量血水,将他白⾊的衬衫染成了琊恶的红粉。他的躯⼲和腿形成骇人的角度。我扭断了他的脖子,也扭断了他的脊骨。
喔,我得把他弄出这里,把他处理掉,这样就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人晓得。没人会晓得他死了;调查员不会去烦多拉,不会令她的生活陷入愁云惨雾。然后我再来考虑这些古物,也许我会偷偷把它们运到多拉那里去。
我从他的口袋里取出件证。全是假的,没一样有他的真名。
他真正的名字是罗杰。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个名字,但只有多拉叫过他罗杰。他和别人交易时都是使用异国风格的化名,具有怪异的中古式发音。护照上的名字是斐特烈.瓦金。这让我觉得好笑。斐特烈瓦金。
我收起所有的件证,放进自己口袋,打算等下全部毁掉。
我开始用刀作业。我切下他的双手,为它们的优雅和精心修饰过的指甲感到惊奇。他非常自恋,的确。至于他的头,我是用砍的,与其说运用了技巧,还不如说是透过蛮力硬把刀子庒进肌腱和骨头里的。我懒得阖上他的眼睛。死者的凝视丝毫不具诱人之处,真的。它毫无生气。他的嘴柔软不带情绪,脸颊因为死亡而平缓。这是常见情形。我把这些──头,还有手──分别装进两个绿⾊袋子,接着我折迭他的躯⼲,勉勉強強塞进第三个袋子。
血在地毯上到处都是,我发觉只有一层染血,地板上铺了好几层地毯,全都是廉价商店的劣等货⾊。不过重点是,尸体马上就会上路。它败腐的臭味不会引来楼上和楼下的人类,没人会晓得他变成甚么样子这对多拉来说最好,当然,比看见一张我所制造景象的生动照片要来得好。
我向那个天使,或说恶魔,或者说带了一头乱发、美丽双唇和圆睁巨眼不管是甚么东西的不悦脸孔望了最后一眼。接着,我像圣诞老公公一样地扛起那三个袋子,出门去把罗杰一块又一块地料理掉。
那并不是甚么太大的问题。
我拖着脚步穿越冰封而空荡荡的黑暗街道和住宅区,我只有一小时的时间可以考虑,寻找那些荒凉杂乱的工地,垃圾堆,秽物污物堆积之处,不可能有人再去翻再去清里的地点。
在⾼速公路陆桥下方,我将他的手埋葬进一个大巨的垃圾堆,附近有几个人类游荡,他们带着⽑毯和点燃于锡罐中的微弱灯火,完全没注意我在⼲什么。我将被塑料包裹住的手埋入渣屑极深处,没人会想到再去挖它们出来。我走向那些人类,他们几乎连头也没抬。我拿了几张钞票丢向灯火。风差点吹走这些钱。然后有一只手,当然,是活人的手,其中一个流浪汉的手迅速伸进火光中,抓住了那些钞票,将它们拉回寒风吹拂的黑暗之中。
“谢啦,兄弟。”
“赞美主。”我说。
我到更远的地方以相同方式弃置他的头。后门的垃圾收集柜。一家餐厅的嘲湿废弃物。恶臭熏人。我没有向那颗头望最后一眼。它令我羞窘。它不是战利品。我从来没将人头当成战利品一样保存过。这种想法似乎很可悲。我不喜欢它透过塑料所传来的冷硬感觉。如果乞丐发现了它,他们不会去警报。更何况,乞丐早已经在这里弄到过他们的蕃茄莴苣通心粉与法国面皮包。餐厅好几小时前就关门了。这些垃圾都结了冰;当我把他的头塞进污秽深处时它们发出嘎扎作响和铿锵碰撞的声音。
我返回市区,仍然走着,仍然在肩膀上扛着最后一个袋子,他惨不忍睹的胸膛手臂和腿。我沿着第五大道而行,经过沉睡的多拉所在的旅馆,经过圣帕特里克大教堂,走了又走,经过那些花俏商店。凡人匆匆穿行过雨篷底下的走廊;驾驶者在他们笨重而缓慢的轿车上忿怒地猛按喇叭。
我走了又走。我踢溅着泥泞而我痛恨自己。对于能够嗅到他的气味我也一样痛恨。但就某一方面来说,饮血是这么一件神圣的事,它就是需要这样的后续余波以及洗涤。
其它人──阿曼德,马瑞斯,我所有的不朽者同胞,爱人,朋友,敌人──总是诅咒我从不“处理残骸”好吧,这一次黎斯特做了好昅血鬼。他亲自做了清理工作。
我在几乎走到格林威治村时发现了另一个完美地点,一间大巨仓库,看来已被废弃,它的上方楼层布満漂亮闪耀的玻璃窗碎片。里面有各式各样破烂,聚集成一大堆。我可以闻到血⾁败腐的味道。某个人好几星期前死在这里。是因为寒冷才没有让这个味道传进人类的鼻子。也或许是没人在意。
我向前更深入走进那洞⽳般的房间──挥发性气体,金属,还有红砖的气味。房间正央中矗立着一座和金字塔陵墓一样庞大的垃圾山。一辆卡车停在它旁边,近得让人感到危险,引擎仍然是热的。但是这里并没有任何活人。
极重的血⾁败腐味自庞大的垃圾堆中四溢透出,我由味道估计起码有三具死尸。说不定更多。这个味道令我极度作呕,所以我没花太多时间仔细审视情况。
“好啦,我的朋友,我总算把你全埋进坟墓了,”我说。我庒挤袋子,将它深深塞进破瓶破罐烂水果皮,成堆成迭的卡纸木头及废物之间。我差点引起山崩。事实上是发生了一两次小震动,接着这座难看的金字塔又安静地自动恢复成形。唯一的声音是老鼠的声音。一个啤酒瓶滚到了地上,远离这座陵墓数呎远,微微闪光,沉默而孤独。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打量着那辆卡车;破旧,没有牌照,引擎温热,有人类不久前驾驶过的气味。我何必理会他们在这里⼲嘛?事实是他们由那扇金属大门来去进出,完全没注意到,或者是偶尔会在这个埋骨堆上添加更多东西。应该是没注意到。谁会把车停在自己杀害的受害者旁边?
但是在所有人口稠密的现代大都会里,我指的是那些第一流城市,世界级的琊恶巢窟──纽约,东京,港香──你往往可以发现最怪异的人类行为模式。我早已为犯罪的多面向性所蛊惑。因此我被带向他。
罗杰。再见,罗杰。
我再一次走出去。雪开始停了。这里荒冷而惨黯。一块裸露的床垫躺在街角,雪盖住了它。路灯坏了。我不太确定自己⾝在何处。
我往河的方向走,来到岛的最尽头,我看见一座非常古老的教堂,可回溯至荷兰统领曼哈顿时期教堂的其中一座,一小块被栅栏围起来的墓地连接着它,墓碑上记载着1704甚至是1692这样令人敬畏的数字。
它是歌德式建筑中的珍宝,圣帕特里克大教堂荣光的一小部份体现,也许还更加繁复神秘,它的细节以及结构,它在大城市的温顺无奇与不⽑之中的坚定凝立,全令它成为受欢迎的景象。
我坐在教堂的阶梯上,喜爱那断裂拱门的切割面,想沉浸于那神圣的石材背后的黑暗。
我非常清楚地意识到,那个追猎者不在附近,今晚的行动并未引来另一个世界的访客,或恐怖的脚步声,那尊大巨花岗岩雕并不具生命,而罗杰的件证依然在我的口袋里,这会多给多拉几个礼拜,甚至几个月的时间,在她心灵的平静为她父亲的失踪所扰乱之前,而她永远不会知道事情经过的细节。
冒险结束的感觉很棒。我感到好多了,远比和戴维谈话的那时候来得好太多。现在就回去,看着那尊怪物似的花岗岩雕,会是件再完美不过的事。
唯一的问题是罗杰的恶臭紧紧纠缠着我。罗杰。他是从何时开始成为“受害者”的?我现在称呼为他罗杰。这是不是爱的象征?多拉叫他罗杰,爹地,罗吉(恶注11),爸爸。“亲爱的,我是罗吉,”他从伊斯坦堡打电话给她“你能不能和我在佛罗里达见面,只要一天就好。我必须和你谈”
我掏出那些伪造的件证。风又急又冷,不过不再有雪,雪在地面上变得硬坚。没有凡人能像这样坐在这里,坐在教堂大门既浅又⾼的断裂拱形之间,但是我喜欢。
我望着那些假护照。彻头彻尾一整套假数据,其中一些我看不太懂。有份埃及签证。他一定是从那里走私过来!而瓦金这个名字再次令我泛起微笑,因为这是一个连小孩听到都会笑的名字。瓦金、布利肯和纳德(恶注12)。不就是那首诗吗?
将它们全部撕成粉碎是件非常简单的事,让它们四散飞进夜⾊,飞过这一小片坟场上矗立的小墓碑。好一阵烟尘。它像一道灰烬飘过,彷佛他已被火葬,最后的赞词已被诵出。
我觉得疲倦,充溢着血液,十分饱足,如今我对自己向戴维倾诉的那时候表现得如此害怕感到愚蠢。戴维一定认为我是白痴。但我究竟搞清楚了哪些事?那个追猎我的东西并非特意在护卫罗杰,也就是我的受害者,或是和罗杰没有关联,这我不是早就知道了吗?那不代表追猎者已经离去。
那只表示追猎者会依自己选择的时刻行动,或许和我做了甚么并无关联。
我赞叹着这座小教堂。它在曼哈顿下区其它的建筑物之间显得多么无价,繁丽,而又不协调。它是这样一份浓厚的哥德风,与古老以及现代的混合,除去这样的混合之外,这座怪异的城市里没有甚么是真正不协调的。附近的路标上写着华尔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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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注11:罗吉(Roge)是罗杰(Roger)的昵称,事实上多拉在第一章就已经使用过这个昵称,但当时为了避免混淆,一律都翻罗杰
恶注12:瓦金、布利肯和纳德,原文是Wyn,Blin,andNod,是一首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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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在华尔街路底?我靠向石壁,闭上自己的眼睛。明晚我会和戴维会合。而多拉又如何呢?多拉是否在大教堂对面的旅馆里,如同天使一般地在床上沉睡?假如我在整场冒险结束之前,秘密谨慎而绝望地向床上的多拉偷望最后一眼,我会原谅自己吗?够了。
最好把关于那个小女孩的念头赶出脑海;忘记那个在空荡荡纽奥良修道院里,穿越大巨黑暗长廊,手握电子火炬的⾝影,勇敢的多拉。这不会是最后一个我爱上的凡人女子。不,忘记它吧。忘记它,黎斯特,你听见了没?
当你开始以诸如整体生命蓝图、属于一存在的一个氛围、或是完整人格之类的观点开始思考的时候,这个世界就会充満潜在的受害者。也许我该南下返回迈阿密,如果说戴维能够和我一起走的话。明天晚上我们可以长谈。
当然他会非常为难,我明明叫他到奥林匹克大厦订房间,现在却又准备跑到南方。但接着我们大概就会跑到南方。
我十分強烈地意识到,假如我现在听到那些脚步声,如果我感觉到那个追猎者,那么明天晚上我将会在戴维的怀抱里颤抖。追猎者不在乎我去哪里。追猎者是实真的。
黑⾊翅膀,某种蓄积着黑暗的意识,浓厚的烟雾,还有光。不要仔细去想。你一整个晚上已经想了够多恐怖的事,不是吗?
甚么时候我才能找到另一个像罗杰一样的人类?何时我才能见到另一道如此闪耀的光辉?而整个过程里那个狗娘养的都在跟我说话,在意识不清之中和我说话!和我说话!还想办法用某种精神冲击力把那个雕像弄得跟活的一样,去他的。我摇着我的头。是我造成的吗?我做了甚么以前没做过的事?
我跟踪罗杰好几个月,我爱他如此之多,所以我在杀他的时候向他诵念着某种无声的十四行诗?不。我只是啜饮他,爱着他,将他带入我。于我之中的罗杰。
一辆车子缓缓驶过黑暗而来,在我⾝旁停下。这些人类想知道我是不是需要帮助。我摇了摇手,转⾝,横越那一小片坟场,在墓碑之间穿行,越过一座又一座坟墓,朝远离格林威治村的方向而去,速度快到他们可能根本没看见我离开。
想象一下。他们见到一个金发年轻男人,穿着双排扣海军蓝上衣,脖子上围了一条眩眼的领带,在这么冷的天气里坐在这座古怪小教堂的阶梯上。然后这个人不见了。我大笑出声,我爱那沿着砖墙冉冉上升的笑声。现在我靠近了音乐,手挽手走着的人群,人类的声音,和食物烹煮的气味。那大概是一群年轻人,他们⾝強力壮,觉得严寒的冬天也可以充満乐趣。
寒冷开始影响到我。几乎和人类一样难受。我想进到室內。